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廊金罚决字〔2026〕39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罚款40万元。

对田帅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对王万强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对杨硕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