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通知

明确缴存人装修自住住房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个家庭提取上限20万元

该政策自9月20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缴存人及配偶对孝感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按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每个家庭仅限选择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取额上限为20万元。

同时明确

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含组合贷款)

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办理材料

办理提取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结(离)婚证、银行一类账户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装修提取承诺书。证照材料能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亮码可办”等方式核验的,可免提交实体证照。

此次新增装修提取

进一步拓展了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

有助于减轻缴存职工

装修自住住房的资金压力

来源:全媒体记者韩莹 通讯员余启威 张佩

编辑:周洋

校对:肖婷婷

审核:李晨

终审: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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