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官网公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博罗仁华医院有限公司均因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被博罗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合计被罚款金额超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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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博医保罚字〔2026〕第4号)显示,博罗县第二人民医院被责令改正,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077592万元;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博医保罚字〔2026〕第1号)显示,博罗仁华医院有限公司同样被责令改正,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1.053988万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王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