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袁野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54批次,检出19批次样品不合格。

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南宏健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南米露酒,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东方八所一米光烘焙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老婆饼,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琼中营根李兰花水果摊销售的芒果,其中苯醚甲环唑、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琼海建煌茶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琼海建煌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安溪铁观音(乌龙茶),其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南神州天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国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工厂佬爸凉茶(茶饮料),其中咖啡因检验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六、五指山海云雪糕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三亚崖城鹏飞冷饮加工厂生产的老式雪糕,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秀英鑫澎湃餐饮美食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秀英蓝海佳园林保得百果园水果店销售的桂花香荔枝,其中除虫脲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海口秀英黄雄光鸡鸭肉摊销售的乌鸡,其中甲氧苄啶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口秀英区烤滋滋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海南琼浆屿鹿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臻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兰酒(荔枝味),其中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十二、三亚第三市场刘佳佳冻制品摊销售的鲜活黑虎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文昌东郊彩霞菜摊销售的马铃薯,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澄迈金江岑小玲果蔬店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儋州那大张海衡副食摊销售的大根条萝卜干,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陵水椰林陵城美玲海鲜摊销售的花甲(贝类),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三亚崖城王建英海产品摊销售的罗非鱼(淡水鱼),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海口秀英吉氏果之都水果店销售的油柑果,其中三氯蔗糖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澄迈福山茶居里茶店生产、销售的酥饼,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养殖户允许使用恩诺沙星,养殖黄鳝中恩诺沙星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复用餐饮具(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工艺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是洗涤剂的主要成分。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复用餐饮具(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

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 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5mg/kg。毒死蜱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