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海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已批准该行吸收合并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并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员工及其他权利义务。

上海农商行表示,该行将严格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完成法人机构解散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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