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燕塘乳业(SZ002732)控股子公司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2.7.1裁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环法规〔2022〕3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0.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6年8月14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非营利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定期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报告”,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文号为汕环陆丰罚字〔2026〕1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经查,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新澳)养殖废水经水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排入2个氧化塘,再经管道排入养殖区北侧的荒地(农作区)中,经自然溢流形成7个大小不同的蓄水池。在陆丰新澳养殖区北侧与农作区蓄水池之间有一沟渠流经,其中5号蓄水池最为接近。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1个氧化塘、2个蓄水池(①号、④号)废水及沟渠(上、中、下游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监测。2026年3月25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陆)环监(WS)字(2026)第0010号)结果显示: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二类区域排放限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限值两者较严者,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氧化塘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31.4倍,氨氮超标26.50倍,总磷超标10.44倍;①号蓄水池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29.13倍,氨氮超标20.60倍,总磷超标7.52倍;④号蓄水池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24.60倍,氨氮超标10.20倍,总磷超标5.74倍。沟渠下游水质与上游、中游水质存在差异,其化学需氧量、总磷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V类限值。即陆丰新澳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上期(总第250期)A股绿色报告显示,2026年8月15日至31日,18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
燕塘乳业主要从事乳制品和含乳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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