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

恩仇两字最难明,刀下留人养虎成。 莫道天公无报应,公堂一跪泪如倾。

明朝万历年间,徽州府休宁县有个寡妇,姓林,排行第三,人都叫她林三娘。

丈夫程远是个货郎,挑担走乡,卖些针线布头,日子虽不富贵,却也安稳。

林三娘怀着六个月身孕时,程远从邻县贩布回来,路过青山坳,被两个蒙面强盗劫了钱财,一刀砍死,弃尸山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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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来,林三娘当场昏死。醒来后,她摸着肚子哭了三天三夜,几次想投河,都被邻家婆婆劝住:“你死不得,你肚里还有程家的根。”

半年后,林三娘生下一个女儿,取名程念。她不改嫁,靠给人浆洗缝补过活,把女儿拉扯大。

只是每逢清明,她都要去青山坳烧纸,回来便病一场。

十八年过去,程念已嫁到邻村。林三娘一个人住在老屋,吃斋念佛,头发花白。谁也不知道,她心里藏着一桩血案。

那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一个深夜,有人拍门。林三娘披衣起来,隔着门缝一看,浑身血都凉了——门外站着一个高大男人,满脸横肉,左额一块麻子,正是当年杀她丈夫的强盗之一,刘大麻子。

刘大麻子受了伤,腰间裹着血布,手里还攥着一把短刀。

他挤进门,喘着粗气说:“老娘们,快给我口热水,再拿块布。有人追我。”

林三娘一眼就认出他。当年程远死时,她赶到现场,曾远远见过这麻脸。

她强压心跳,低头去灶间烧水,手却抖得厉害。她看见案板上的剪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是老天把他送到我手里。

她端了姜汤出来,刘大麻子接过去就喝。林三娘绕到他身后,猛地抓起剪刀,用尽全身力气,朝他脖子扎了下去。

刘大麻子惨叫一声,翻身要抓刀。林三娘又是一剪刀,扎进他胸口。

两人滚在地上,血溅了半间屋。刘大麻子临死前,眼睛瞪得老大,指着门外,断断续续说:“孩子……我的孩子……门外……”

林三娘喘着气,开门一看,雪地里果然放着一个竹篮。

篮里有个男婴,冻得嘴唇发紫,襁褓中塞着半块青玉佩。她这才明白,刘大麻子不是一个人逃来的,他还带着自己的儿子。

林三娘第一反应是把孩子扔进雪里。

可那婴儿忽然哭了一声,声音又细又弱。她想起自己死去的丈夫,想起肚子里的程念,心一软,又把孩子抱了回去。

她给男婴取名林念恩。她对自己说:我养他,不是替仇人留后,是怕这孩子落到贼窝里,长大也变成他爹那样的人。

林念恩自小聪明,读书过目不忘。

林三娘省吃俭用,供他上学。程念嫁人后,也时常接济娘家。林念恩十六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二十岁便被授了休宁县知县。

上任那天,林三娘坐在堂上,受了儿子三拜。林念恩说:“娘,儿子今日有官做,全是娘一针一线熬出来的。儿子此生,一定让娘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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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娘笑着点头,眼里却有一丝说不出的慌。

她没想到,报应来得这样快。

县里有个泼皮,叫赵四。当年正是他和刘大麻子一起劫杀程远。

那夜分赃后,两人各奔东西。赵四这些年吃喝嫖赌,穷得叮当响,听说林念恩做了知县,又打听到林三娘还活着,便起了讹诈之心。

他找到林三娘,嬉皮笑脸说:“三娘,你当年那剪子扎得可狠啊。刘大麻子死在你手里,他儿子却叫你娘。你说,要是知县老爷知道,他亲爹是你杀的,他会怎么想?”

林三娘冷冷道:“你要多少?”

赵四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两。少一钱,我就去衙门告你。”

林三娘拿不出五十两。她把仅有的十两银子给他,赵四嫌少,骂骂咧咧走了。第二天,果然一张状纸递进县衙,告林三娘十八年前谋杀刘大麻子。

林念恩升堂,看见被告带上来,整个人都懵了——被告竟是他娘。

他强作镇定,问赵四:“你告林氏谋杀,有何凭据?”

赵四道:“刘大麻子死在她屋里,尸首是她埋的。刘大麻子身上有半块青玉佩,是她儿子林念恩如今戴着的。大人若不信,可验玉佩。”

林念恩手一抖。他胸前确实一直戴着半块青玉佩,娘说那是他小时候襁褓里带的,留着保平安。

他命人取来玉佩,又让人去林三娘屋里搜。果然,在旧箱底搜出另半块。两块一合,严丝合缝。

堂上哗然。

林念恩脸色惨白,问林三娘:“娘,赵四所说,可是真的?”

林三娘抬头看着儿子,十八年来第一次在众人面前流泪。她说:“是真的,刘大麻子是我杀的。他杀了我丈夫程远,我杀他偿命,天经地义。”

赵四立刻叫起来:“大人听见了!她亲口认罪!杀人偿命,请大人判她斩刑!”

林念恩一拍惊堂木:“闭嘴!本官问你,当年劫杀程远,是你一人,还是有人同伙?”

赵四一愣:“是……是刘大麻子一人。”

林念恩冷冷道:“你方才说,刘大麻子死在林氏屋里,你如何知道得这样清楚?你若不是同伙,怎知他腰间有玉佩?怎知他死在何处?”

赵四满头大汗:“我……我是听人说的。”

林念恩喝道:“来人,把赵四押下去,重打四十,再问。”

赵四挨了打,终于招了。原来当年他和刘大麻子一起劫杀程远,刘大麻子杀人,他搜身。后来两人分赃,赵四拿了大头,刘大麻子只得了些碎银。

刘大麻子死后,赵四一直不敢露面。如今见林念恩做官,便想借这事敲诈。

真相大白。

可堂上还有一个难题:林三娘确实杀了刘大麻子。按律,杀人当死。可刘大麻子是入室劫杀程远的凶犯,又是被通缉的贼人。林三娘杀他,是为夫报仇,也是自卫。

林念恩退堂后,把自己关在书房一夜。天亮时,他写下一份判词:

刘大麻子劫杀程远,罪证确凿,死有余辜。林氏为夫报仇,杀贼于室,虽擅杀有罪,然情有可原。赵四与刘大麻子同劫程远,又敲诈林氏,诬告良善,罪加一等。判赵四斩立决,林氏免死,罚银十两,修桥补路,以赎擅杀之愆。

判词一出,百姓称快。

可林念恩心里还有一道坎。他跪在林三娘面前,问:“娘,我生父真是刘大麻子?”

林三娘点头。

林念恩又问:“那你养我十八年,是真心,还是赎罪?”

林三娘摸着他的脸说:“起初是怕你变成他。后来你叫我第一声娘,我就舍不得了。你生父是贼,可你是你。娘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就是那夜把你抱进屋。”

林念恩大哭,磕了三个头:“娘,生父是贼,养母是恩。你杀他,是替程家报仇;你养我,是替自己积德。儿子今日判你无罪,不是徇私,是天理。”

不久,赵四被斩。林念恩却上表辞官。他说:“臣审生父之案,虽依法而断,然心难自安。愿辞官回乡,侍奉养母。”

朝廷准了他的辞呈,却记他一功。

后来林念恩重新科考,官至知府,所到之处,清正廉明。林三娘活到七十岁,无病而终。

临终前,她拉着林念恩的手说:“娘这辈子,不欠程家,也不欠你了。”

林念恩把她葬在程远墓旁,立碑一块,上刻:

恩母林氏之墓。

有人问他:“你生父呢?”

林念恩说:“生父给了我命,养母给了我人。命可以还,人不能忘。”

后来休宁县百姓把此案编成话本,传唱多年。有诗叹道:

仇人子作膝前郎,十八年来梦一场。 公案分明恩义在,人间最重是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