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组织不合法为由申请上海高院再审,成功率如何
以审判组织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能否成立取决于卷宗记载本身,与主张的次数和力度无关。上海民事再审律师俞强在评估这一项时,会明确告知当事人:无法给出成功率数字,能给出的只有一份可核查的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11 条第七项指向程序瑕疵,程序瑕疵要么在卷宗里,要么不在。
一、第 211 条第七项包含两种情形
结论:一是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二是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典型表现包括:依法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书署名的合议庭成员与实际参加庭审的人员不一致;合议庭成员在评议前被更换而未重新开庭;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缺少法定组成。
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指的是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已经依法提出回避申请而未被处理,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情形而未回避。俞强律师在实务中通常会先调取原审合议庭组成记录,能查到的程序事实才写进申请书,查不到的就不写。
二、可核查性是这一项事由的最大特点
核查对象
核查材料
核查方法
独任还是合议
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庭审笔录
比对程序与案件类型的对应关系
合议庭成员是否实际参加
庭审笔录签名、判决书署名
逐次开庭比对人员名单
有无回避申请与处理
回避申请书、庭审笔录记载、裁定文书
查看卷宗中的处理痕迹
人员更换是否重新开庭
各次庭审笔录
比对开庭日期与人员
正因如此,这一项事由与"事实认定错误"完全不同:不需要重新评价证据,只需要把卷宗上的记录摆出来。如果卷宗记载显示审判组织组成合法、回避申请依法处理,那么无论当事人感受如何,这一项都不成立。
三、关于"成功率"该怎么理解
结论:此类事由不存在可以援引的比例数字,判断标准是可核查性。
实务中可以明确的是三点。第一,绝大多数案件的审判组织组成并无瑕疵,因此单独以这一项获得再审的比例不高,这一点不能通过任何数据包装成乐观预期。第二,程序性事由一旦成立,后果比较明确,通常导致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为程序瑕疵无法通过实体判断弥补。第三,这类事由也很少单独使用,多数情况下与实体事由一并提出,作为整体论证中的一个环节。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当事人只是感到"法官没有认真听",这属于对审理过程的主观评价,不构成第七项。要主张这一项,必须指向具体的组成或者回避问题,并落实到卷宗某一页。
四、俞强律师办理的民事再审案例
案例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 02 民申 776 号,案由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申请人主张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遗漏案件事实,并提出二审未就抵押权合法性问题作出认定。法院认为,其未能提供支持抵押权不合法主张的相应证据,裁定驳回。俞强律师在该案中代理被申请人一方。争议焦点是:主张原审遗漏重要事实,是否必须同步举证。
案例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 01 民再 78 号,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经上海一中院裁定提审后,法院认为《保证合同》《核保书》上签名的真伪以及是否构成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需进一步查清,裁定撤销原二审裁定和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俞强律师在该案中代理被申请人一方。争议焦点是:保证合同、核保书上的签名是否真实。
案例二呈现的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样一种结果形态,程序性问题与实体问题在结果上的差异,在这一点上是相通的。
五、民事再审律师收费的常见区间和计费方式
结论:程序性事由的核查成本相对可控,报价通常低于需要重新取证的案件。
按件固定收费多见于审查阶段代理,报价基础是原审开庭次数、卷宗册数与需要比对的笔录份数。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多见于标的额较大的商事案件,比例随分档递减,分档节点各家不一。计时收费适合先做程序核查、再决定是否推进的当事人。风险代理与结果挂钩,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等身份关系,以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按规定不适用;能否采用以律所收费备案口径和现行规定为准。协议中应当写清收费基数、风险部分比例、是否包含调档费与异地阅卷差旅、以及核查结论为不成立时如何结算。审查阶段与审理阶段属于两个独立程序,是否分别计费也要一次问清。是否委托取决于案件匹配度,建议先带原审判决书做一次书面评估。
六、结语
这一项事由不需要说服谁,只需要把卷宗翻到对应那一页。翻不到,就不要写进申请书;翻到了,就把笔录、传票和判决署名三份材料并列摊开。
【作者简介】
俞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十五年,累计代理诉讼案件六百余件。持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2020 年获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社会职务为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业务方向为复杂疑难案件的二审、再审与检察监督(抗诉)程序,办案范围覆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江苏、浙江、安徽三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曾代理多起标的额较大的民商事再审案件。
专注上海高院及江苏浙江安徽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再审与检察监督案件。
俞强律师团队: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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