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快递小哥李师傅,在送件途中目睹一位老人意外跌倒、鼻腔出血,毫不犹豫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全程陪同就医、悉心照看。
令人唏嘘的是,这份发自内心的善意非但未收获一句致谢,反而换来一纸索赔92.3万元的民事起诉状——老人家属坚称,正是李师傅驾驶三轮车将其撞倒。
时间回到2025年6月17日正午,广东江门烈日当空,地表温度直逼40℃。
李师傅驾驶电动快递三轮车穿梭于街巷之间,手头积压着三十多单待派快件,节奏紧凑得连喝水都顾不上。
就在车辆行至蓬江区白沙街道某路段时,他透过右侧后视镜猛然发现:十米开外的人行道上,一位白发老人身形骤然失衡,整个人重重扑倒在地,左臂率先触地,头部微微侧偏。
李师傅当即猛踩制动,车身尚未完全停稳,人已跃下车斗,疾步冲向老人身侧,单膝跪地轻声询问:“老人家,您清醒吗?能听见我说话吗?需要马上叫救护车吗?”
老人微微摇头,气息微弱地表示“不用去医院”。
可李师傅俯身细察,只见老人鼻梁下方结着暗红血痂,额角泛起青紫浮肿,耳后还沾着细小沙砾——这绝非轻伤所能解释。
他立刻拨通120,并持续安抚老人情绪;救护车抵达后,主动协助医护人员将老人平稳抬上担架,又随车奔赴江门市中心医院急诊科。
家属赶到后忙于挂号缴费、填写病历,李师傅默默守在抢救室门外,随后又陪护至住院病房,帮着整理床铺、递水喂药。
此后一周内,他三次致电主治医生了解病情进展,两次通过护士站转达问候。这样踏实又热忱的举动,怎能不让人动容?
可现实有时比剧本更荒诞。善行未必生暖意,反可能招来寒霜。
三个月后,李师傅收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系老人子女,诉请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23,800元,核心主张竟是——李师傅驾车撞击导致老人摔倒。
他第一时间重返事发地点勘查,结果令人心凉:该路口无公共监控覆盖,周边商铺摄像头亦未对准人行道,现场无任何影像留存。没有视频,便意味着真相只能靠言辞拼凑。
一审判决不利后,对方提起上诉,案件移送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审中,原告方调整策略,提出全新理论:“虽无物理接触,但李师傅驾驶三轮车快速驶近时,车身气流扰动、电机高频嗡鸣及突发逼近带来的心理压迫感,共同构成‘间接致害因素’,诱发老人应激性晕厥继而摔倒。”
诸位细想:若风速与声响即可致人跌倒,那城市主干道旁的公交站台岂不日日上演“惊吓式摔倒”?此逻辑一旦成立,所有通行权都将让位于不可见的“心理风险”。
所幸,证据链终成破局关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明确记载:涉事电动三轮车全车漆面完好,前后轮毂、挡泥板、车筐支架等部位均无刮擦、碰撞、附着物等接触痕迹;经痕检专家复核,排除车辆与人体发生过任何形式接触的可能性。
更有力的佐证来自老人本人。入院次日,其子在病床前反复追问“是不是被快递车碰倒的”,老人三次清晰回应“不是,我自己没站稳”;该段对话被值班护士同步记录于护理日志,并由院方移交交警存档。
而早在首次接受警方问询时,家属亲口陈述:“我们确认老人是自行摔倒,与车辆无关。”笔录签字页至今存于蓬江交警大队事故卷宗第17号档案盒。
前后矛盾如此明显,公理何在?常识何存?
2026年9月10日,江门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92.3万元索赔金额归零。权威媒体于2026年9月17日发布通稿,向社会公开宣示司法立场。
判决书中有句判词掷地有声——“公民自发实施救助行为,不得据此推定其负有侵权责任”。
通俗而言:你扶起跌倒者,不是因为你撞了他;你伸出援手,恰恰证明你心底有光。
法律条文背后,是清晰的责任边界:谁主张,谁举证。指控他人侵权,须提供客观、充分、可验证之证据,而非以“你做了好事”为由倒置举证责任。
合议庭特别指出,本案审理须高度警惕“彭宇案”式负面效应蔓延,坚决防止“扶不扶”异化为拷问社会良知的道德陷阱,切实守护公众参与紧急救助的基本安全感。
值得铭记的是,李师傅并非孤军奋战。
事件发酵初期,京东快递江门片区即启动员工权益保障响应机制:站点站长牵头组建临时协调组,区域法务中心48小时内完成证据保全指导,公司总部指派资深诉讼律师全程代理,连交通费、误工补贴、心理疏导服务均由企业专项基金承担。
江门片区负责人黄伟站长在接受采访时语气坚定:“员工践行社会责任,企业必须扛起兜底责任。”
终审文书送达当日,李师傅握着判决书久久未语,眼眶微红却嘴角上扬:“心里那根绷了十四个月的弦,终于松开了。”
面对记者提问“今后再遇类似情形是否仍愿施援”,他答得干脆:“生命面前,本能永远快于思考。”
但他也坦诚补充:“我会打开手机录像,会请路人帮忙见证,会第一时间联系平台调度中心报备——保护好自己,才能持续救人。”
这话朴素却极富现实智慧。对普通市民而言,扶与不扶不该是两难选择,如何科学施救、依法自证,才真正考验日常素养。
第一,开启手机录像功能,边拍边清晰口述:“我在XX路XX号门前看到这位老人突然摔倒,现上前查看并协助呼叫120”,确保声音、画面、时间戳三位一体;
第二,迅速观察四周,礼貌邀请至少两位目击者留下姓名与联系方式,必要时可请其签署简要情况说明;
第三,切勿擅自移动伤者,尤其怀疑颈椎、腰椎或髋部骨折者,错误搬运可能造成不可逆神经损伤;
第四,拨打120及家属电话过程建议开启通话录音,重点保留“我未与伤者发生接触”“我是路过发现后主动施救”等关键表述;
第五,如遇无理索赔,坚决拒绝私下转账和解,立即联系属地派出所备案,并向所在单位或公益法律援助组织求助——正义或许迟到,但从不缺席。
此案让人自然联想到2006年南京彭宇案。当年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像一根冰冷钢针,刺穿了无数人的信任肌理。
十八年过去,类似情节仍在重演,印证了一个事实:仅靠个体道德自律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制度刚性与司法温度双向托举,方能让善意畅通无阻。
江门中院此次判决,正是以法之名宣告:善良无需自证清白,讹诈必须付出代价;挺身而出者不该战战兢兢,心怀叵测者终将寸步难行。
李师傅是幸运的,身后站着一家有担当的企业。
而千千万万未曾签约大平台的骑手、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社区志愿者呢?他们若遭遇同样困境,唯一可依仗的,唯有自己当场采集的视听资料,以及全社会日益健全的法治信仰。
因此,我们由衷期盼:这样的标杆判决不再是孤例,而应成为基层司法实践中的常态选项;让每一次伸手都被尊重,让每一滴热泪都有回响。
最后,请允许我郑重致敬:李师傅历经427天焦虑等待、数十次往返法院、上百页证据梳理,身心俱疲却从未动摇救人初心。就凭这一句“还会扶”,他就配得上这个时代最庄重的掌声。
好人,理应被温柔以待;善良,永远自带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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