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江门中院就快递员救助摔倒老人反被索赔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家属全部上诉请求。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快递员李师傅在派件途中,看到十余米外一名老人不慎倒地,当即停车上前查看,主动拨打120急救电话,全程陪同送医,后续也多次关心老人的康复情况。可这份善意没有换来感谢,老人家属反而以“快递三轮车产生的气流、噪音惊吓到老人,间接导致其摔倒”为由提起诉讼,向李师傅索赔92万元。法院审理后结合现场勘验痕迹、当事人笔录等完整证据链,最终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驾驶行为与老人摔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彻底还了施救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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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判决最具价值的地方,不在于简单还了快递员一个公道,而在于它用一句“公民善举,不能作为推定侵权之依据”,从司法层面直接切断了“救人即有错”的错误逻辑。过去不少类似纠纷中,为了快速息事宁人,调解方常以“人道主义补偿”为由劝说无责的施救者掏钱,看似平息矛盾,实则是在变相鼓励“谁闹谁有理”。这次判决没有和稀泥,没有让好人在付出时间、精力救人之后,还要再为无端索赔耗费一年多的时间自证清白。只有让善意施救者不必自证清白,让恶意讹诈的行为承担相应代价,才能真正打消普通人“扶不扶”的顾虑,让“遇到有人摔倒就伸手”重新变回无须权衡的本能。

闪电新闻记者 董思维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