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 宗教活动场所固定资产报废应当怎么办?
电脑彻底坏了,空调已经没有维修价值,旧设备也不能继续使用。
场所实际工作中,遇到这些东西,最容易出现的处理方式就是直接搬走、扔掉,或者交给收废品的人处理。
但对已经登记为固定资产的设备来说,实物处理掉了,事情还没有结束。
邹凌瀚律师长期为全国各地寺院、道观、教会、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财务合规和资产管理服务。在帮助场所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时,经常会发现一种情况:现场已经找不到这项资产了,固定资产台账和财务账上却还挂着。
很多时候,就是当初报废的时候没有把程序和账务一起处理完。
一、固定资产报废,要经过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法律依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和报废,应当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
这一条并没有把报废资产区分成“大额固定资产”和“小额固定资产”,也没有规定只有达到某个金额以后才需要集体研究。
所以电脑、空调、办公设备等已经作为场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的,达到报废条件以后,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而不是由使用人、保管人或者财务人员自行决定处理。
二、报废以前,要先把具体是哪一项资产查清楚
固定资产统一编号的作用,在报废环节也会体现出来。
比如准备报废一台电脑,至少应当能够查到:
同时说明报废原因,比如设备严重损坏、已经无法正常使用,或者维修成本过高、已经没有继续维修的价值。
对于价值较高,或者损坏原因、实际状态不容易判断的设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测、鉴定,作为管理组织研究时的依据。
邹凌瀚律师团队在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财务整改时,会把资产编号、台账记录和现场实物放在一起核对。前面的资产台账做得越完整,到了维修、调拨和报废环节,后面的手续越容易办理。
三、管理组织同意报废以后,实物和账务要一起处理
管理组织研究同意报废以后,场所可以按照决定对实物进行相应处理。
与此同时,固定资产台账和会计账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不能设备已经扔掉两三年,固定资产台账上还显示“正常使用”;更不能到了年底盘点时,才发现账上有一批资产怎么也找不到实物。
邹凌瀚律师在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历史账务梳理和资产盘点整改时,这类“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往往需要重新追查:什么时候坏的、谁处理的、有没有报废记录、是否经过集体研究。
如果当时就把报废决定、实物处理和账务处理同步完成,后面盘点会清楚很多。
四、报废资产卖废品或者折价处理,取得的钱也要进入场所账户
报废不代表资产一定完全没有价值。
比如一台旧设备已经不能继续使用,但卖废品还能取得2000元。
这2000元属于场所处置资产取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纳入场所财务管理,进入场所账户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不能因为钱不多,就由经手人员直接收走,也不能只把设备从固定资产台账里删除,却不记录处置取得的收入。
因此,一项固定资产从正常使用到最终报废,相关材料最好能够把整个过程对应起来:
哪项资产报废
为什么报废
管理组织是否研究同意
实物如何处理
是否取得处置款
固定资产台账和会计账是否同步处理
邹凌瀚律师长期从事宗教活动场所常年法律顾问、财务合规、资产管理和内部治理事务。固定资产报废看起来只是处理一台旧电脑、一台旧空调,但只要已经纳入场所固定资产管理,就应当把实物、决策和账务一起处理完整。
这样下一次资产盘点时,账上有什么,现场就能对应什么;已经报废的资产,也能够查到当时为什么报废、经过什么程序、最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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