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辛江 谢鑫悦
1998年,夏大叔带着13岁的女儿小夏,与于阿姨再婚。婚后二人未再生育子女。2025年1月,夏大叔离世,留下一套房产、多笔存款、股票资产及住房公积金等财产。彼时,于阿姨已70岁。
料理完后事不久,小夏便发现继母始终未向她提供父亲遗产的详细清单。“她一直没有告诉我父亲的存款、股票的数额,万一她转移财产了呢?”疑虑一旦生根,隔阂便日益加深。双方先后以继承纠纷为由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双方诉请源于同一继承法律关系,清和人民法庭庭长李清香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
于阿姨主张共有房产归其所有,由其给付小夏相应折价款,并分割夫妻共同存款及股票账户中的遗产份额;小夏则请求继承银行存款、房产、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账户余额等被继承人遗产及抚恤金的25%份额。两人各执一词,亲情在猜忌中摇摇欲坠。承办法官深知,这类继承纠纷的矛盾核心往往不是“分多少”,而是“信不信”。一旦信任崩塌,任何分配方案都会引发新的争端。清香法官明确表示:“这案子宜调不宜判,得先把财产查清楚,让双方都服气。”
法官先后向代理律师发出十五份调查令,涉及房产档案馆、证券公司、社保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家银行等机构,全面查清遗产状况。十五次调查,查的是财产,更是给双方一个“透明”的交代。
调查结果清清楚楚地摆在了桌面上——夏大叔去世后,于阿姨名下的存款、股票账户资金分毫未动,三笔定期存款到期后自动续存,继母没有动用一分遗产,这一事实成为打破猜疑的关键。“调查令撬动了调解的僵局,让‘信不过’变成了‘看得清’,让对立有了弥合的可能。”承办法官说。
事实查清了,调解才有了发力的支点。在“清香调解工作室”,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倾听双方的心里话。经过承办法官与双方代理律师反复协商和细节推敲,最终促成调解:于阿姨与夏大叔共有的117平方米房产由于阿姨单独继承,小夏于30日内腾房;夏大叔股票账户中的持仓股票及资金余额22万元,由小夏继承;夏大叔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利息31.4万元由小夏继承27万元、于阿姨继承4.2万元。
协议签署后,小夏如期腾房,没有法庭上的针锋相对,也没有判决后的强制执行,信任在调解中重建,这对继母女在风波过后,情分犹在。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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