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派新闻评论员 文和刀
9月18日,贵州毕节大方县二中一名物理老师被曝给女学生发骚扰信息。微信聊天截图显示,骚扰信息不堪入目。女学生明确表态,“私下不希望再有任何闲聊、单独联系”。
事发后,校方的回应是:涉事教师已不在学校,已被调离岗位。舆论对此的疑问集中在于:调离,是调去哪里了?为什么不是直接开除?他还会做什么工作?这并非咄咄逼人。公众只是想确定,他不会祸害另一个讲台、另一些女孩儿。
这种隐忧绝不是无端产生的,早有案例在前。2025年,某大学一名因猥亵被处分的教师被借调到保卫处,校方纪委工作人员的解释是“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一个对女生多次实施猥亵和性骚扰的人,被安排在保卫处,负责保护学生安全,这是否有些讽刺?被伤害过的女孩儿上下学时难免经过保卫处,又是否被迫再次面对阴影?直到舆情汹涌,学校才停止其一切工作。
如果不是网络曝光,总有人想着“留些情面”“留个饭碗”。如果没有网络曝光,依法处置不知何时才能落到实处。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这种事情本来没有什么通融余地。《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教职工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撤销资格,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同样规定: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应予撤职、开除。
“调岗”和“开除”之间,隔着的不是一纸文件,是一种处置惯性:遇到问题,第一考虑的是人事上的平稳。如若仅仅把人从此校挪到彼校,风险只是换了个门牌号。本校的事平息了,至于接下来谁要面对他,先不管——把这个问题当烫手山芋一样回避、击鼓传花,不是解决问题的做法。
目前警方和纪委均已介入,教育局也在同步开展工作。那么,最终的处理结果里,有没有“开除”这一项?有没有“撤销教师资格”?有没有“纳入从业禁止名单”?如果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里有任何一个“没有”,那这起事件的处理,就还没有真正开始。
教育是立德树人的事业。没有“以德为先”的土壤,就种不出经天纬地的人才。学生的安全,也绝不能为情面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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