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1日中午11点左右,知名记者李微敖通过经济观察报官方账号发出了一篇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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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案发的长生生物,在8年之后终于迎来了终局。

原董事长、“疫苗女王”高俊芳二审被判无期徒刑。

按照李微敖自己的说法,

这篇独家报道是他:跟踪8年、写了一年、修改了七八个版本、最终才好不容易发出来的。

只是这篇包含了李记者心血的独家报道,最终只存活了1小时

文章发布一小时后,下午一点左右经济观察报在各个平台主动删除了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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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7月21日,引爆了全中国舆论的兽爷那篇《疫苗之王》,好歹还存活了9个小时。

在疫苗之王里,兽爷描写了三个当时中国疫苗界的顶尖人物: 高俊芳、韩刚君和杜伟民。

三个人里只有高俊芳是女的,那么自然就是疫苗女王了。

8年之后,疫苗女王被判无期,

这个消息,只能存活一小时,自然也就上不了热搜。

以下,为高俊芳从事业单位财务,到疫苗女王、到无期徒刑的主要时间线

——1992年,新中国六大生物制品所的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启动改制。此时高俊芳和他的丈夫张友奎都是长生所的处级干部。改制成立的长生实业公司国资占了大头,内部职工股占了28%

——2001年开始,高俊芳一直担任长生实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作为公司的头号干部,高俊芳通过内部职工股清理、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高俊芳和他的儿子已经持有了长生公司55%股权。

——2010年8月,高俊芳已经成了长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015年,长春长生公司借壳黄海机械,实现上市,高俊芳和她的先生她的儿子一共持有上市公司33.7%股权,这些股票最高峰是价值107亿元。

——2015年长生公司签发的狂犬病疫苗是253万人份,2017年是355万人份狂犬病疫苗,市场份额全国第二。

——2018年7月6日-7月8日,国家药监局突然对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的就是狂犬疫苗的生产

——飞行检查一周之后,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

《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2018年第60号)

药监局指出,长生生物狂犬疫苗生产存在

“ 记录造假 ”严重问题,并因此撤销了长生生物狂犬疫苗的生产资质。

——7月16日开始,被取消了,但是长生生物开始连续跌停。

——7月19日,长春生物再发公告,除了狂犬疫苗之外,公司的百白破疫苗也出现了问题,并被处罚。

从7月16日到7月20日,曾经的超级牛股长春生物连续五天跌停,但是很离奇的是,所有的官媒都对此保持了沉默。

——7月21日,兽爷在公众号刊发重磅文章《疫苗之王》,1小时阅读量200万。晚上九点,《疫苗之王》文章被微信公众号后台删除。

我一个朋友说:这应该是微信公众号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篇文章。

影响最大不仅是因为巨大的流量、而且还因为文章发出来之后第二天,长生疫苗事件得到了最大领导层的批示

——7月22日周日晚间,国务院总理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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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正在国外访问的总书记做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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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长春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将高俊芳夫妇等12人刑拘,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拘留了另外4名员工。

——7月26日,长春警方再对另外两名员工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予以刑拘。

——7月30日,总理召开国常会,听取长春生物案件的调查进展汇报,要求坚决严查重处。

——2018年8月10日,在总理指示之后,长春警方快速推进,高俊芳等人在刑拘仅仅十几日之后就被警方移交长春高新检察院审查起诉。

—— 2018年8月16日 总书记主持听取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关处置决定。会议决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由相关方面依职权没收长春长生公司所有违法所得并处最高罚款:

  • 吉林省副省长金育辉(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 予以免职

  •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李晋修(曾任副省长,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 责令辞辞职

  • 长春市市长刘长龙 - 引咎辞职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党组书记毕井泉(前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长) - 引咎辞职

  • 吉林省委常委兼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姜治莹(曾任长春市长) - 作出深刻检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 - 作出深刻检查

——8月22日,长春高新检察院将此案报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之后,这一案件进入了漫长的诉讼流程。

这一案件经历了延长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补充起诉、变更起诉等多项程序。

最终,在7年多的流程之后,长春市检察院最终指控为

——指控高俊芳等13人犯生产、销售劣药罪;

——指控高俊芳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

——指控高俊芳丈夫张友奎职务侵占罪

——指控4名员工帮助毁灭证据罪

——指控长春长生公司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

可以看出,检察院的核心指控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经济观察报的报道里引用检察院意见

长春长生公司,违反疫苗生产标准,编造虚假的生产记录;疫苗的生产批号。从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该公司共生产狂犬病疫苗826批次6400余万支,其中大部分已经销售、使用,

这些不合规生产的疫苗

“造成多人死亡和伤残,后果特别严重”。

——2025年12月16日到19日,高俊芳等人的案件,在长春中院一审开庭。此时,已经刑拘高俊芳7年5个月了。

高俊芳没有被取保,一直处于羁押状态。

我一个朋友说,最高领导人批示的案件,总不可能把人给放跑了。

——2026年1月30日,长春中院对高俊芳案众人做出一审判决。

高俊芳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但是最让人在意的是,针对高俊芳的核心指控是“生产、销售劣药罪”,但是在一审判决这项指控中被变更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一审判决中是这么确认的

长春中院在一审判决中确认,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经抽样检验,抗原含量和效价均符合要求,没有证据证明(长春长生公司)涉案狂犬病疫苗的质量存在实质性问题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但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我一个朋友说,刑法真是深刻啊。生产数千万劣药而不构成生产劣药罪,这个尺度应该是很难把握的。

——一审宣判后,高俊芳不服,提出上诉

——2026年6月下旬,吉林省高院二审对此案维持原判。

中国法律是二审终审,理论上看,高俊芳案二审判决也宣布了长生疫苗案件在刑事流程上已经到此为止了。

最后,是一个有趣的小细节。

在兽爷的文章《疫苗之王》里,是三个并列的疫苗大佬,分别是高俊芳、韩刚军和杜伟民

但是判决书透露的信息显示,只有高俊芳才是名副其实的疫苗王中王。

判决书说,为了获得生产经营方面的便利,韩刚军和杜伟民两人累计12次给高俊芳送了2150万元,还通过股权方式送了1381亿元。

高,才是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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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说,高俊芳1954年出生,今年已经72岁了,在监狱里也呆不了几年了吧。

文章如果失踪,还是可以去星球找找。除了存档外,还有点东西也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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