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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社媒发布视频称,湖北武汉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在患者死亡后,未经家属同意转移遗体。视频中,几名安保人员与家属发生肢体冲突,场面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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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海峡都市报

网友发布的两段视频显示,一段拍摄于病房内,几名安保人员与家属发生肢体冲突,试图将病床上的遗体拖走;另一段拍摄于一处过道内,几名人员正准备将遗体运走。该网友在配文中表示,医院未经家属同意就将人拖走。

9月20日,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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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回应称,死者家属将尸体滞留在ICU内长达10小时,对医院的诊疗秩序造成了影响。因此,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医院做了相关处置。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医院与家属之间存在的其他纠纷问题,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医院也在做相应的检查和调查。

对于医院是否有权转移遗体的问题,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2018发布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7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指定的场所,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逾期不处理的尸体,医疗机构在向卫健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后,可按照规定依法处理。

显然,即便双方存在纠纷,家属不同意转移遗体,医院在报告公安部门后,也是有权将遗体从ICU转移到太平间或指定场所的。这种强行滞留遗体的行为本质上和此前常见的在医院“停尸堵门”的行为一样,都严重扰乱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而且ICU作为医院的核心诊疗场所,必然还有其他患者接受诊疗,死者家属将遗体强行滞留在ICU内长达10小时的行为,不仅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对ICU内其他患者合法权利的侵犯。

死者家属当然也有权利质疑医院,如果家属认为存在医疗损害,完全可以申请鉴定、调解,也可以起诉。对死因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进行尸检。但一味用扰乱医疗秩序的方式进行所谓的“维权”,不仅在道义上站不住脚,还可能构成“医闹”。

但令人欣慰的是,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基本都是“一片倒”支持医院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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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舆论态度的转变,也是近年来社会对医疗认知逐渐理性化的一个缩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医疗纠纷不是“谁大声谁有理”。有了医疗纠纷自有合法的途径维权,用扰乱医疗秩序的方式“维权”,伤害的不只是医院,更是其他无辜的患者。

只有当理性成为医患对话的底色,医疗环境才会越来越好。而这,才是医患双方真正的双赢!

来源 | 梅斯医学综合整理

编辑 | V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