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105次会议精神及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关于交回吕梁市新区XC-81/XC-8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吕梁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收储位于吕梁市新区西属巴街道办东属巴村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XC-81、XC-82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吕梁市新区西属巴街道办东属巴村,面积分别为XC-81号宗地25567.97平方米,XC-82号宗地20976.06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收储费用
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两宗土地实施有偿收储,土地补偿费以评估报告为准。
三、公告期限: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4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附件:拟收回原山西中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XC-81、XC-82号土地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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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
来源:吕梁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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