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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陈应贵 孙婧妍

农资经营一头连着农业生产,一头关系市场经营,商户货款能否及时回笼,直接影响农资物资流转供应。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快速办结了一起涉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坚持快立快执、善意文明执行,仅用两天时间将当事人纸上权益转化为实际回款,切实维护了农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某农资商店因买卖合同纠纷取得生效裁判后,义务人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货款长期无法收回,造成该经营主体资金周转承压,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涉农资案件直接关联基层农业生产经营,该院对该类案件实行优先处置,收到执行申请当日即完成立案,第一时间启动现场执行工作。

承办法官赶赴被执行人居住地开展执行,不料遭到被执行人抵触。被执行人否认案涉债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面对僵持局面,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手段,立足本案标的仅3700余元的实际情况,把释法明理做在前面,向被执行人讲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是公民法定义务,即便涉案金额不大,拒不执行也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为小额债务触碰法律红线得不偿失。

经过法官的法律阐释与利弊分析,被执行人充分认清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与家人沟通后,当场全额履行全部案款。从立案受理到案件全部执结,用时仅两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快速兑现。

涉农资小标的案件,背后是经营主体实实在在的生存压力。该院在办理涉民生、涉农资执行案件过程中,摒弃机械办案思维,落实靠前介入、专人跟踪办理机制,精简内部审批流转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执行工作既守住法律刚性底线,又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法理情理相融的疏导方式化解对抗情绪,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领域司法需求,不断完善民生案件快执工作举措,以高质量执行工作守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辖区乡村振兴和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初审:林冬雪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