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浙江省杭州市某区发生一起会所服务员涉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件。周某(化名,女,32岁,浙江杭州人)在某会所担任服务员,在知晓店内存在组织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仍为相关活动提供顾客引导、接待等协助服务,非法获利约96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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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飞全律师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发现周某虽知晓会所存在卖淫活动,但其参与程度较低,仅从事顾客引导、接待等边缘性辅助工作,未参与卖淫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利润分配。

辩护词(节选)如下:

辩护人认为,周某虽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多项从宽情节,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第一,周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从事顾客引导、接待等边缘性工作,未参与卖淫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利润分配,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第二,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三,周某系初犯,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9600元,悔罪态度良好。

第四,周某无再犯社会危险性,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会所服务人员坦白认罪、退缴违法所得后成功获得缓刑的典型案例。协助组织卖淫罪,专业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通过精准定位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辅助地位,充分论证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多项从宽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