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店给回扣拉客、酒店抖音划线价造假、便利店蜂胶竟宣称能治病……这些消费套路,你中招了吗?近日,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旅游消费、价格秩序、反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重拳出击,查处并公布3起典型案例,最高罚款15万元。

1.某海鲜加工饭店商业贿赂案

2025年11月19日,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陵水公安局新村派出所来电称,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某海鲜加工饭店存在采取给付拉客人员回扣吸引其带客上门消费的行为。2025年11月20日,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9月起至2025年11月19日被查获时止,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争取更多交易机会,在经营加工海鲜过程中,采取给付拉客人员一定回扣、吸引其带客上门消费的方式进行经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0元。

2.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无依据价格作为折价基准实施价格欺诈案

2026年3月29日,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线索,反映当事人在抖音商城上架酒店团购套餐时标注划线价作为折价基准,涉嫌不实降价、误导消费。2026年4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前台电子公示屏公示轻奢阳光双床房、轻奢阳光大床房门市价均为178元,豪华观景双床房、豪华观景大床房门市价均为188元,而其在抖音店铺展示的四款团购套餐划线价分别为485元、485元、715元、50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划线价对应的真实销售单据、成交记录和合法定价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75.44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4750.88元的行政处罚。

3.某便利店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2026年1月7日,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在销售产品时,店内播放含有“蜂胶对症调治以下疾病及并发症”等内容字样的视频进行宣传。2026年1月21日,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7日在经营场所内线下推广“丽卡芙牌蜂胶软胶囊”产品时,播放上述宣传视频,宣称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功效。上述产品为保健食品,不具备疾病治疗效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结合本案情况,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

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聚焦旅游消费、民生商品等重点领域,从严打击商业贿赂、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陵水融媒、陵水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