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郭家窑段的明长城,被人为损毁持续近20年。航拍画面里,陡峭山脊上连贯的明代夯土长城被拦腰截断,留下一道长约6米的豁口;豁口旁立着“保护范围10米”“建控地带200米”的界桩,格外刺眼。
长城是宝贵的文物与遗产,是中华民族精神与智慧的象征,在国人心中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遗憾的是,现实中长城被损毁的新闻时有发生,让人痛心不已。看着郭家窑段明长城被“拦腰斩断”的画面,让人出离愤怒:在长城上刻划涂污或取土搬砖都是违法行为,更何况是公然“开膛破肚”?
人为损毁明长城遗址,真相并不复杂。采矿渣土若合规处置,需绕行数公里山路运往指定排土场,涉事的宁武朝凯煤业为节省运输成本,直接指使施工队在长城上挖开豁口“抄近道”。卫星遥感图显示,早在2007年9月,这段长城就已出现人为损毁缺口,此后企业又用渣土回填近12米以掩盖痕迹,最终留下如今6米多的豁口;2013年整合为神达朝凯煤业后,企业继续利用这处豁口进出运渣。离谱的是,早年间这家“煤业公司”竟然没有任何工商执照,也未取得采矿许可——一个无照无证的“虚拟公司”,何以能在省保文物旁开山采煤、畅通无阻?
据报道,郭家窑段明长城在“眼皮底下”被持续损毁近二十载。知情人反映,从2015年到2025年,他们长达十年多次实名向当地文物部门举报破坏长城的违法行为,但不知为何“就是没人管”。面对举报,当地文保部门以“历史问题”“没有险情”“企业已退出两线范围”等为由,既不处罚,也不上报。须知,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追诉期最长可达15年,法律并非无据可依。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规定,长城所在地政府应当在相关地段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但当地直到2025年才立起长城保护界桩。文物部门坦言“对历史的追诉有一些欠缺”,而这一“欠缺”欠下的,或许是永远都无法偿还的文物账。
“自毁长城”并非偶发个案。如2023年8月,山西右玉县明代三十二长城被两名施工人员为节省路程,用挖掘机拦腰挖开缺口;河南卫辉市距今2300年的赵长城遗址,被持有“合法开采手续”的矿企挖矿采砂、永久损毁……相似的戏码一再上演,可见问题的症结不只在个别企业的无知无畏,也在野长城保护长效机制的欠缺——长城点多、线长、面广,山西以西多为就地取土的夯土墙体,散落在荒山野岭的“野长城”长期面临资金不足、人员匮乏、巡查缺位的窘境,违法成本低、监管触角短,让逐利者有了可乘之机。
今年3月、4月期间,宁武县文旅部门对涉事企业开出两张合计100万元的罚单;5月,企业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因涉嫌非法采矿罪、损毁文物罪被刑事拘留,省级专案组也已介入。迟来的罚单与刑责值得肯定,但文物不同于生态,一经损毁便难以还原,100万元罚单买不回被拦腰截断的600年长城,也买不回20年里监管失守的教训。
中国长城学会原常务副会长董耀会直言,宁武县长城保护的缺失,给涉长城沿线的地方政府上了一堂“监管失职”的警示课。这堂课的核心命题有二:一是让无知者有所敬畏——必须依法严惩破坏者,用好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成本,让破坏文物者付出“疼到肉”的代价;二是让监管者有所担当——必须把常态化巡查、举报处置、追责问责的每一环都压实,而不是坐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之后才想起“追诉”。期待当地以此案为契机,查清查透违法事实,推进排渣场恢复治理和破损长城抢险加固修缮,倒查失职渎职责任。
万里长城万里长,每一段夯土墙、每一座烽火台,都是我们这个民族共同的记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涉长城沿线的地方政府尤须警醒,切莫让“自毁长城”的悲剧再度上演。
文/胡欣红
编辑/胡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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