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9月21日,古龙死于肝硬化引发的食道静脉大出血,年仅四十八岁。
出殡那天,倪匡、林清玄、蔡澜这帮人凑钱买了48瓶XO塞进棺材——怕被盗墓,还当场一瓶瓶开封,每人对着瓶口喝一口。挽联是乔奇写的:"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古龙的葬礼,场面悲壮又荒唐,几乎就是他一生的缩影。
古龙这辈子,最具争议的地方,其实不是酒,不是女人,也不是1980年吟松阁那一场让他染上肝炎病毒、最终送命的血案——那些顶多算命运。真正值得谈论的是另一件事:他的武侠世界,充满了义气,但是他的现实人生,恰恰最不讲规矩。
古龙成名之后,写稿的路数在台湾出版界是出了名的"野"。他往往是先写一个极精彩的开头,十万字不到就拿去卖,出版商被开篇吊住了胃口,他就提出预支稿费,不满足就扬言转投别家。更过分的是一稿多卖——同一部书稿卖给几家出版社,拿几份钱。这在行内不是秘密,是公开的怨气。
还有更严重的一点:代笔。古龙约七十部署名作品中,十三部左右混有他人代笔,另有七部整本出自他人之手——《剑毒梅香》他只写了个开头,七成以上是上官鼎续的;《圆月弯刀》大半是司马紫烟;《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整本是他徒弟丁情写的。他收的是"古龙"的钱,读者拿到的却可能是枪手的货。至于市面上"古能""古尤""古非龙"那几百种冒名伪书,是出版商盗他的名,这笔账不该记在他头上,但最终砸的还是"古龙"两个字的招牌。
再说家事。古龙笔下最让人动容的是什么?是男人对女人的亏欠与珍重,是李寻欢式的隐忍深情。可他自己呢?他一生正式婚姻只有一段,对象是梅宝珠,育有儿子熊正达。除此之外,郑月霞为他生了长子郑小龙,叶雪生了次子叶怡宽,全都没有名分。长子郑小龙的身份证上,父亲一栏多年写着"父不详"三个字——一个写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父亲,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在户籍上当了十几年"没爹的孩子"。
郑小龙后来说过一句话:"他真的不是一个好爸爸。"古龙对叶雪母子更决绝,因琐事分手后,叶怡宽一度被过继给外人。讽刺的是,2003年这几个孩子为遗产对簿公堂时,叶怡宽又忙不迭向法院申请"过继无效",回来争继承权。父子情分到这一步,已经很难用"浪子天性"来开脱了。
古龙1985年去世时,几乎没留下现金遗产,唯一像样的财产是《天涯明月刀》的版权。可他生前处置版权之随意,直接把身后变成了一锅粥:版权低价送人、口头赠予、重复授权,四十多部作品的归属成了一笔糊涂账。
2003年,郑小龙把《绝代双骄》等11部作品版权卖给出版商赵震中,引爆连环官司;出版商于志宏则声称,古龙临终前为报答女友于秀玲的病榻照料,已把四十多部作品版权赠她,而她早已转卖。三个儿子、两个出版商、一群律师,打了好几年,直到2006年三兄弟握手言和,成立"古龙著作管理发展委员会"共同管理父亲六十余部作品,这场闹剧才算收场。一个作家死后近二十年,作品还在法庭上被抢来抢去,这在中外文学史上都算奇观。
那么,该怎么看古龙这个人呢?
必须承认,古龙是有才华的,而且是那种没法靠苦练补出来的天才。台湾武侠当年是章回体一统天下,人人端着腔写,是古龙打破了这种格局。《天涯明月刀》开篇那段问答:"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堪称古龙式的经典,连一向瞧不上同行的金庸都夸过他的《楚留香》。
但他的品行,实在一言难尽。
古龙生于香港,父亲熊飞抛妻弃子另组家庭,他十几岁随家迁台,家里断了经济来源,最穷的时候加入四海帮混过街头,靠写稿换顿饱饭——早年还给司马翎、卧龙生当过枪手。这段苦日子在他骨头里刻下了两条规矩:一是钱不等人,谁给钱谁是爷,什么行规、什么契约,在活命面前都不值一提;二是家靠不住,父亲可以走,老婆可以散,只有酒和朋友是当场的、抓得住的。所以他预支稿费、一稿多卖、写一半扔给枪手,不光是贪,是一个穷怕了的人见了钱就收不住手;他换女人像换酒,让亲生儿子在身份证上写"父不详",也不是不懂情为何物——他太懂了,懂到认定情这东西守不住,干脆先撒手。
更要命的是成名放大了这一切。六十年代中期,他凭《武林外史》《绝代双骄》与卧龙生、司马翎并称"三剑客",版税滚滚而来,又赶上台湾影视改编热,他的酒局、舞厅、电影公司连成一片。一个街头混混突然被捧成大师,身边围满了等钱的出版社、等戏的导演、等提携的年轻人——人人有求于他,没人拦得住他。酒局天天有,稿费随叫随取,书写不完就找人接着写,反正招牌是"古龙",总能卖得出去。日子过到这个份上,放纵就不再是偶尔失德,而是天天如此、习以为常;才华也就被他当成了信用卡,只刷不还。
这就是古龙式的悲剧:他仗着自己有才华,觉得怎么糟蹋都糟蹋不完,结果成了烂账缠身的浪子。
临终前几天,朋友劝他别再喝了,他说:"反正都是死,不如喝个痛快。"蔡澜后来有个解读:"古龙对于死有迷恋的,他喜欢用这个方式走。"
其实,他是一个把什么都预支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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