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以为杭州电梯那事儿,警方出了通报,王女士也被处罚了,这瓜早就吃完翻篇了对吧?结果谁能想到,人家拘留期满刚出来,就注册了小号发,直接把这事儿又搅回了大众跟前。这次人家说得明明白白,根本不觉得自己是诬告,接下来还要起诉那些说她造谣的人。这一波操作出来,给好多网友整懵了。
事情起因其实特别小,就是王女士的宠物狗跑到邻居李某某家门口撒尿。之前这事儿已经弄坏过李某某的快递,人家四月份都已经提起民事诉讼了。这次又撞见,李某某就用脚赶狗,一来二去俩人就吵开了。
争吵的时候李某某伸手指向王女士面部,王女士和朋友直接拍开手,还抓伤了人家胳膊。李某某报警之后拦着不让她们走,留在现场等警察来,整个过程都被电梯监控拍得明明白白。警方调了全部监控,做了笔录也走访了证人,最后给出结论,根本不存在什么猥亵殴打,和王女士之前说的完全对不上。
王女士当初在网上发,直接把这么一桩普通邻里纠纷,包装成了自己被男邻居猥亵殴打的恶性事件。她还说自己反抗划伤对方反倒被索赔五千元,还被警方留置了一夜。说真的,换个角度想想,要是那天电梯刚好没开监控,这个男邻居哪儿说理去?说不定工作保不住,一家人都要跟着挨网暴,这个烂摊子谁替他收拾?
王女士这次出来发声,核心逻辑就是一句话,我当时就是觉得恶心不舒服,那我的控诉就没错。我挺能理解人有情绪波动,近距离肢体接触产生不舒服的感受太正常了。但把个人主观感受直接升级成法律层面的猥亵指控,还放到公共平台扩散,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猥亵本来就是明确的法律概念,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哪能凭个人感受说了算啊。
之前有律师分析过,诬告陷害罪要求行为人故意让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还得情节达到严重程度,这个案子里警方没有给男邻居启动刑事侦查,所以刑事层面确实很难定罪。但这不代表王女士没有给对方造成伤害,不代表她不用负责。民事层面男邻居完全可以提起名誉权诉讼,该她承担的责任一点都跑不了。
现在王女士说要委托律师,告那些造谣、恶意P图的账号,听着挺硬气,但实际上这官司真没那么好打。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公文书证,上面认定的事实是算数的。她要想推翻这个结论,得拿出实打实够硬的新证据,光靠发几条煽情根本没用。
她要告造谣,得证明网友说的内容是凭空捏造的新谣言,不是基于已经官方认定的事实发表的评论。说白了,大部分网友说她造谣,本来就是照着警方通报说的,这话本身根本不构成造谣。当然真有人恶意P图,编出来她没说过的话攻击她,那她维权完全没问题,这点没人会反对。但要是把正常的舆论批评都和恶意造谣混为一谈,那就说不过去了。
其实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不是王女士个人觉得自己委屈,是她太透支整个社会的公共信任了。现在社交平台上,小作文太契合传播逻辑,谁先摆出受害者姿态卖惨,谁就先占了道德高地,大家都会先入为主共情,根本不会想着先核实真假。等情绪燃起来转发过万,警方出了通报说反转,大家才发现自己被当枪使了。
每一次这种先发酵后反转的戏码,都是在透支普通公众的善意。说句不好听的,狼来了喊多了,以后真有女生在电梯这类封闭空间遇到危险,上网发帖求助,网友第一反应说不定就是“等通报吧,别又是小作文”。这才是这件事最可怕的地方,王女士可能觉得自己只是在维护个人权益,其实是把后来真正受害者的求助路,一点点给堵上了。
我也不想对着王女士本人骂骂咧咧,她的主观感受是真的,觉得不舒服、觉得委屈,本来也没什么不对。但法律解决纠纷,靠的是证据不是感受啊。她真的遭遇了网暴,家人同事被牵连,那走法律途径维权完全没问题,法律给了她这条路,没人拦着她。
要是她想借着再发声扭转舆论,重新获得大众的同情支持,那我只能说,别白费力气了。警方通报明明白白摆在那儿,群众的眼睛也不瞎,这条路根本走不通。
咱们普通吃瓜的网友,其实也能从这事学到点实在的东西。以后再碰到什么突如其来的热点事件,别一上来就站队,别着急转发跟着生气,先等等官方的通报。让子弹飞一会儿不是冷漠,是对自己,也是对无辜的当事人负责。
参考资料:澎湃新闻 杭州女子诬陷邻居猥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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