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大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奔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何某、周某、黄某列为共同被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该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相关庭审安排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向社会公示。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庭审安排,也将为后续相关债权权责的厘清提供司法审理依据。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大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奔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何某、周某、黄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3 10:00:00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分部第十二法庭(康定路1111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22841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由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涉案相关主体包含两家上海本地企业及三名自然人,案件将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分部第十二法庭正式开庭,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该案的审理进程与裁判结果,或将对涉事各方的金融债权权责划分、资产处置安排产生直接影响,也为同类金融资管类借款纠纷的司法处置提供相应的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2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42人,注册资本11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1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1701-1710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1150002016-06-23
事件点评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次发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是其通过司法途径厘清债权权责、推进不良资产处置的合规举措。依托法院审理明确各方责任,既有助于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盘活存量金融资产,也为资管行业同类借款纠纷的司法处置提供了实操参考,符合其合规经营与资产保有的核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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