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持原有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自2026年10月1日起,深圳继续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级、二级、三级限行管理措施,新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通告相比,此次调整变化主要集中在部分道路的限行安排上:新增10处二级限行道路或路段,同时取消2处一级限行管理。此外,新通告有效期由此前的半年调整为一年。
此次新增的二级限行道路或路段分别为:
福田区香堤路、百合三路、福川路(益田路至福田中心三路段)、福田中心四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福田中心三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福田中心二路(福华三路至福华四路段)、兴融三路(民田路至兴融五路段)、罗湖区宝安南路(嘉宾路至滨河大道辅道段)、深南东路(红岭中路至宝安南路段)、南山区鲤鱼门街(前海大道以北段)。
同时,取消龙岗区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福田区华强北步行街一级限行管理。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分为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三级限行区。
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横盐公路至盐梅路段)、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三级限行区,设置在部分学校周边道路,分时段禁止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一级限行区
●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0422盐排高速、G0422博深高速、G0422武深高速、S28水官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S30盐坝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东部过境高速、S86外环高速、G2518深岑高速。
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绿梓大道、环城西路。
●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各区一级限行区
跨区域: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罗湖区:东门步行街。
南山区: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盐田区: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横盐公路至盐梅路段)。
宝安区: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龙华区:玉龙路(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留仙大道(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
坪山区:碧三路。
大鹏新区: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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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戴润超
编辑 | 余凯扬
审读 | 黄明钢
二审 | 潘韵琪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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