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6年9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28名被告人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黄大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21项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黄大发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黄大发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对黄大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裁定核准对任永斌、袁新强、刘汉祥、庄魁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旁听了宣判。

2023年5月6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公开征集黄大发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这意味着,盘踞湖北武汉多年、坊间传闻已久的“黑老大”黄大发已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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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关于公开征集黄大发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黄大发户籍地为香港,现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喻家湖路。该消息一出,随即引爆武汉坊间舆论,关于黄大发等组织城中村改造暴力拆迁等旧闻被陆续翻出并持续发酵。公开资料显示,黄大发曾任武汉市洪山乡井岗山村党委书记、武汉江宏集团董事长。

来源| 中国新闻社综合自央视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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