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6 年 9 月 22 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因违反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违规向水体排放、堆放污染物,被处以 2 万元罚款。
信息来源: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一、涉事企业简介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隶属于中铁十五局集团,为大型央企下属分支机构,主营工程施工、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在西南地区参与多个公路、市政、水利等工程项目建设。
二、处罚详情
- 处罚对象: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
- 处罚文号:成环罚 [2026] WH12 号
- 处罚决定日期:2026 年 09 月 08 日
- 处罚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违法事实: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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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警示
水利、市政、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水体周边滩地、岸坡是环保管控重点区域。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要求,严禁在水域沿岸堆放各类工程废弃物、垃圾,防范污染物入河入库。 工程企业须强化施工现场环保管理,规范渣土、废渣处置流程。一旦出现违法排污、违规堆放污染物行为,不仅面临罚款,相关处罚记录还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后续项目投标、市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信息来源: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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