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西《资本报》当地时间9月22日报道,在WTO框架下,巴西起诉美国关税的磋商程序中,美方正式否决中国作为第三方加入磋商的申请。
按照WTO规则,磋商阶段第三方加入,需要被诉方同意,所以美国在程序上有拒绝的操作空间。但这不代表这件事在法理精神上站得住脚。
巴西的案子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7月,特朗普政府依据美国国内《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发起两项调查,对巴西商品叠加征收额外关税,巴西不认可美方理由,之后巴西向WTO提交磋商请求,诉求就是判定美方关税非法,要求撤销。磋商为期60天,谈不拢,巴西就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正式审理。正是在这个磋商阶段,中国提交申请,希望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进来,被美国拒绝。
那么中方为何要加入?中方认为美国这套关税规则、征税逻辑,未来可能被复制套用,会间接影响中国外贸,存在潜在的连锁影响。
美方反驳的理由是,本案争议的关税只针对巴西,案件本身和中国产品、中国政策无关,所以不存在中方所说的实质性商业利益,因此拒绝。
那么,美国此举合理吗?有何用意呢?
在磋商这个前置环节,美国拒绝中国加入,在WTO程序规则层面“有操作空间”,但从多边贸易精神、规则先例来看,并不合理,属于利用程序门槛进行博弈。
1. 美国不希望在WTO磋商阶段,出现多国联合对美施压的局面。一旦中国以第三方身份入场,就可以在磋商环节陈述观点、提交材料,形成“巴西+中国”共同在WTO对美抗辩的态势。美国要避免多边平台形成针对自己的联合阵营。
2. 美国认为,这是美巴双边关税纠纷,就限定在美巴两国之间解决。美方担心,如果认可中国拥有第三方资格,等于开了先例。以后凡是其他国家起诉美国关税,中国都可以以“存在潜在连锁影响”为由申请加入,美国在WTO会持续面临多国联合挑战。
“实质性商业利益”不能只看直接被征税。
中方主张的利益,不是这批关税直接打中国货,而是美国这套单边征税的法律逻辑。如果WTO认可美国本次的征税逻辑,这个判例就会成为先例,未来美国完全可以复制这套标准,拿来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从规则先例角度,这件事和中国长远外贸利益息息相关。
历史上是有经典案例的——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多个没有直接被冲击的国家,都作为第三方加入磋商与专家组程序。
说白了,美方动机带有明显博弈色彩,不单纯是法律判断。美国很清楚,一旦中国进入磋商,就可以和巴西协同陈述观点,共同挑战美国单边关税工具。
后续会怎样?
本次拒绝,只针对磋商阶段。如果磋商谈崩,案件进入专家组,中国依然可以再次申请第三方地位,美国无权单方面否决。届时,专家组会独立判断“规则先例溢出效应”是否构成实质利益,这个判断权不在美国手里。
说到底,美国可以玩程序博弈,但想要完全抛开多边规则、为所欲为,根本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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