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石绿是农业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今年农业农村部开启的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6-2028年),更是将孔雀石绿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然而,在利益面前,总有人会铤而走险。
但也正应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不,广西河池就有养殖户使用孔雀石绿养鱼被查了,目前此案已作为典型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当事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日前通报,今年6月22日,河池市宜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联合当地镇政府,赶赴养猪户覃某位于宜州区的养殖鱼塘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覃某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兽药孔雀石绿。
执法人员现场对覃某养殖的草鱼、埃及塘角鱼抽样送检,最终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覃某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其行为已触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刑法》,目前案件已移送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立案侦查。
在覃某非法使用孔雀石绿案被通报之前,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在水产品中违规添加孔雀石绿的案件(详见水哥9月10日发表的文章《简直是谋财害命!孔雀石绿已成为水产行业最大公敌》)。
根据法院通报和媒体报道,2025年3月,被告人韩某因在准备售卖的80多斤鲜活黄骨鱼中添加孔雀石绿(目的是让活鱼在暂养期间减少死亡率)被查实,最终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判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还被判三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且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显然,在添加孔雀石绿上,此次河池养殖户覃某的行为比广水商户韩某要恶劣的多、严重的多。
今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开启为期三年的水产养殖滥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孔雀石绿等一批禁用药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此次行动强化渔业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齐抓共管。对于违规用药直接触发全链条追责,从养殖户、药店到流通销售端全环节追溯,查到即立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力度不可谓不大。
河池覃某在养鱼过程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绿,显然是撞到了枪口上。此案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件被通报,充分彰显了农业农村部门对禁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奉劝广大养殖户朋友,千万别为了一时之利以身犯险。尤其是随着两节临近,食品安全领域的执法检查将更加频繁、严格,养殖户们一定要恪守本分,规范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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