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9月23日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55人,均为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213875388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51.4513%。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4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00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00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6034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3603

本次会议对5%以下股东的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00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00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36034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3603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1、议案2、议案3的关联股东,即拟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永生、李心悦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意见显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