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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保障广大群众节日期间用药安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购药用药安全提示:
一、选购药品,认准正规渠道
请在持证药店、正规医疗机构购药,切勿通过朋友圈、个人私售、流动摊点等无资质渠道购药,不购买来源不明、无票据、无溯源的药品。
二、仔细查验,甄别药品质量
购药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有效期、外包装及批准文号,坚决不购买、不使用过期、破损、变质药品。保健品、食品不可替代药品用于治疗疾病。
三、科学用药,严守用药规范
严格遵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对症用药,不随意混搭感冒药、解热镇痛药。服用头孢等药物期间及停药后7日内严禁饮酒。慢性病患者节日期间切勿擅自停药、减药,保障用药连续性。
四、网络购药,务必审慎甄别
网络购药请选择具备合法售药资质的平台及门店,保留订单、票据等凭证,收货后及时查验药品质量及储存情况。
五、提高警惕,远离虚假陷阱
不轻信“根治百病”“特效神药” 等虚假宣传,不盲目购买所谓偏方、特效药,不将保健品当作药品治疗疾病。
六、留存证据,依法维权投诉
如发现过期药品、假冒伪劣、无证售药、无处方售处方药、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留存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
七、压实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各药店、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关口,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销售假劣药、过期药,严禁违规销售处方药,共同维护节日药品安全秩序。
祝全旗人民度过平安、健康、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
签发:王浩生
终审:李 琴
初审:杨 瑞
编辑:田春乐
撰稿:药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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