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

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新增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两大提取情形,优化代际互助、直付购房款等七项现行政策 ,多项政策利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1.扩大使用范围:契税、维修资金、物业费用、装修均可可提公积金

(1)新政明确,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的家庭,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契税和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自契税完税证明入库日期起36个月内均可申请,同一套住房限提一次,不同住房间隔12个月以上。

(2)物业费:缴存人家庭支付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物业费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每个家庭每年不超过3000元。

注意: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年度总额同样不超过3000元。

(3)装修提取:缴存人家庭对产权登记近5年内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进行全屋装修,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单价上限:每平方米1500元

•总额上限:最高21.6万元

•申请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特别提醒:装修范围仅限整体性硬装改造,不含厨卫翻新、墙面刷新、地板更换、门窗更换、局部软装,也不含家具、电器、窗帘等软装采购。

2.五区可"直付购房款",仅限一手房

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一手房的,符合条件可申请公积金直付购房款,进一步减轻首付压力。

3.住房套数认定门槛降低

•已有自住房再购一手房申请贷款的,套数核减1套后计算,利率不上浮。

但仅限首套房所在区县的新房,比如在天心区有1套房,再在天心区买第2套新房才能享受首套利率,跨区或买二手房都不支持。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直接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4."可提可贷"放宽至第二套,仅限一手房

此前"可提可贷"仅适用于首套房,新政将其放宽至第二套一手房——购房提取和公积金贷款可同时申请。

新政规定“按区核减1套”,比如在天心区已有2套房,在天心区买第3套房以前是不能用公积金的,但现在可按第二套房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家庭适用“可提可贷”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应以家庭为单位留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个月还款本息(不含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部分)。

5.代际互助购房,第二套仅限一手房

产权人在湖南省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一手房,或在省外购买首套一手房,其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可提取各自公积金,真正实现"全家助力买房"。

6.第二套房亦可商转公

拥有不超过两套自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均可办理商转公贷款(含组合贷),有效降低存量房贷利息负担。

7.已育家庭贷款额度上浮30%

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的已育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现行最高额度上浮30%。

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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