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菲律宾参议院弹劾法庭做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它推翻了7月6日由主审官埃斯库德罗做出的裁定,不再将弹劾定罪所需票数固定为16票。
13名参议员(12名多数派,和一名少数派“叛徒”马克·维拉尔)投票赞成修改,埃斯库德罗一人反对,6名少数派参议员直接离场未参与投票。
菲律宾1987年宪法规定,弹劾定罪需要“参议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的同意。
参议院共有24名议员,三分之二就是16票。埃斯库德罗在7月6日弹劾案开庭时,就按这个“字面意思”裁定: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定罪都需要16票。
但问题很快出现了:24名参议员中,有4人根本无法参与审判:德拉罗萨,因ICC逮捕令而藏匿下落不明;金贵和马科莱塔,因贪污指控被羁押;莱加达,在国外接受长期病休治疗。
这意味着实际能参与审判的参议员只有20人。要在20名参议员中拿到16票,定罪基本不可能。
面对这种情况,小马科斯的盟友们开动脑筋了。
新规则的核心逻辑是:“全体参议员”应该只包括那些在投票时“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仍有能力参与审判的参议员。
五类参议员被排除包括:被羁押、停职或受法律限制无法履职的;被当局追捕且下落不明的;因身体或医疗原因无法履职的;超出参议院强制程序范围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况。
根据新规则,如果实际可参与的参议员为20人,三分之二就是13.33票。这个数字向上取整为14票。
16票变成了14票。宪法条款,怎么能跟小孩玩橡皮泥一样,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埃斯库德罗虽然接受了投票结果,但他投下了唯一的反对票。他的理由主要有几点:
第一,1987年宪法在起草时有意删除了“出席”一词。制宪者刻意去掉了这个限定词,就是要表达“全体成员”的意思。
第二,参议员的法律身份与投票能力是两回事。即使一名参议员被羁押或生病,他依然是参议院的一员。
第三,缩小分母会让定罪比无罪释放更容易实现,这不是制宪者的本意。
埃斯库德罗在投票后说:“主审官毕竟不是法庭本身。他只是程序的守护者,而不是结果的拥有者”。
埃斯库德罗特别强调,这项裁定仅适用于本案,“仅限此次场合”。它不会成为未来弹劾审判的约束性判例,只能作为“参考性指引”。
他说:“这种事以前从未发生过,主审官希望今后也不会再发生”。
参议院议长张侨伟强调,宪法规定的三分之二门槛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当部分议员无法参与时,谁应该被计入分母”。
参议员洪蒂维罗斯直言:“部分参议员缺席,不应该让整个机构瘫痪。缺席不能成为一种变相的弃权。投票是职责,不是选项”。
副总统杜特尔特的辩护团队则表示,正在考虑向最高法院寻求救济。辩护律师波阿称,向最高法院申请禁制令是一个“现实的可能性”。
这场“定罪门槛”之争还远没有结束。
辩护方可能向最高法院挑战这一裁定,而检方则认为,最高法院的审查只有在实际判决做出后才“成熟”。
是16,还是14,不是简单的算术题,它必将深刻影响菲律宾历史上最受关注的一场弹劾审判的走向,以及菲2028年总统大选和未来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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