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公开信息了解,2026年9月22日,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因 杭州地铁15号线华家池站基坑(属杭州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8-9标段)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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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杭州应急罚决[2026]第000022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朱某某

执法部门: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9-22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当事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地铁15号线华家池站基坑(属杭州地铁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8-9标段)实施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