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辽宁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电话销售中心因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罚款21万元。同时,刘一鸣因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辽金罚决〔2026〕47号
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罚款21万元
辽宁金融监管局
2
刘一鸣
辽金罚决〔2026〕46号
警告并罚款7万元
辽宁金融监管局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辽金罚决〔2026〕54号
未对代理营业机构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罚款30万元
辽宁金融监管局
4
王慧(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代理金融管理部负责人)
辽金罚决〔2026〕50号
警告
辽宁金融监管局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街营业所
辽金罚决〔2026〕55号
代理营业机构内控管理不到位
罚款30万元
辽宁金融监管局
6
祝明慧(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街营业所负责人)
辽金罚决〔2026〕48号
警告
辽宁金融监管局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镇南营业所
辽金罚决〔2026〕51号
代理营业机构内控管理不到位
罚款30万元
辽宁金融监管局
8
闫春杰(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镇南营业所负责人)
辽金罚决〔2026〕53号
警告
辽宁金融监管局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红街营业所
辽金罚决〔2026〕49号
代理营业机构内控管理不到位
罚款30万元
辽宁金融监管局
10
彭飞飞(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红街营业所负责人)
辽金罚决〔2026〕52号
警告
辽宁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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