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一名女子深夜骑共享单车回家,被发现倒在路边死亡,监控拍到曾被3只狗追赶,且头颈部、双臂及双脚等多处都有撕裂伤,怀疑是遭到流浪狗撕咬致死。
而且,这已经是香港近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犬只袭击人致死案件。
事发后,香港警方和渔农自然护理署立刻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大规模联合搜捕行动,当夜一共抓到3只本土唐狗。
特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也表示,政府会重新检视《危险狗只规例》,完善犬只监管整套制度,重点研究要不要加大对弃养宠物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外,对于民间私自投喂流浪狗带来的连锁问题,特区当局也将优化现场执法手段,堵住管理上的漏洞。
这件事,在网络上迅速引发热议。
说实话,一直以来,香港对犬只的管理力度,相对内地来说,已经算得上是比较严格的。
从官方的报道来看,2002年香港一年能抓到11000只流浪狗,如今已经大幅降到400只,针对流浪狗的投诉,也从每年2万宗降到1300宗左右,治理效果还是很明显。
但显然,流浪狗的问题并未被彻底解决。
2023到2025间,香港每年接到八百多起狗只袭击人和动物的报案,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这事之所以被众多网友关注,是因为它已经不是一个区域的问题,而是全国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之前就有数据,称2024 年中国流浪狗的数量已经达到4000万只,算上流浪猫,差不多有9000多万。
从这两年城镇饲养猫狗的趋势来看,这个数字恐怕不会减少。
如此庞大的流浪动物群体,如果管理不好,绝对是要出大问题的,事实上问题也已经很突出。
2025年,全国城市涉犬伤人案件达18.6万起 平均每天超过600人被犬只抓伤、咬伤 其中未成年人占47.3% 老年人占28%。
这其中,既有宠物狗不拴绳引发,也有很多是流浪狗所为。
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有相当数量的民众,对于流浪狗的态度,呈现出一种毫无理性的盲目。
在他们看来,流浪狗是无辜的,是需要被尊重和怜悯的,大家要去爱它们,而不是驱赶、抓捕甚至伤害。
这话理论上当然没错。
可问题在于,他们只看到了流浪狗的一面,却全然没有考虑过流浪狗聚集可能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安全威胁。
或者说,只要影响不到自己,他们也根本不在乎。
这两年,因为流浪狗的投喂,网上一直吵得很凶。有人建议有关部门抓捕流浪狗集中管理,也有网友坚持投喂,斥责反对的人没爱心。
实际上,单只流浪狗和多只狗聚集,完全不是一回事。
一般来说,被驯化的宠物狗,绝大多数都是怕人的,单独一只流浪狗,可能会吠,可能会远远跟着,但真正敢冲上去咬人的情况,可能并不是太多。
可一旦流浪狗聚成团,危险性直线飙升。
这跟人其实是一样的,两个人吵架,哪怕吵再凶也会保持克制,会下意识的保持着“不动手”的底线,因为他们知道,万一伤了人,后果会比较严重。
可一堆人吵起来,只要有一个带头,就极容易陷入混战的乱局。
流浪狗喜欢聚集在固定地段,比如小区、工地附近,因为它们能在这里获得食物来源,或者有人会定点投喂。
大家也知道,狗都有地盘意识,待时间久了,这片区域就被流浪狗视为自己的领地,如果有人经过,很容易被狗看成是“闯入者”。
流浪狗没人驯养,动物的攻击本能会被最大限度的激发。
在一些爱心人士看来,投喂流浪狗是善举,可在法律上,长期定点投喂流浪动物,是要负管理责任的,万一抓伤、咬伤人,投喂者大概率要赔钱。
这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一个话题。
有人觉得,不该让投喂者承担“爱心投喂”的代价,这样会伤害到人们的善意,对流浪动物保护不利。
也有网友反驳,真爱狗就领回家养,不能为了展示自己虚伪的道德感,把其他人置于危险境地。
搞笑的是,平时流浪狗有人喂,想清理有人反对,看起来像是有主的样子;可只要出了事,都迅速隐身,谁都说不是自己的。
这种“爱心”,还真的是很现实。
这一次香港发生的流浪狗伤人悲剧,确实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也该重新审视一下,现在的犬类管理是不是存在漏洞。
说到流浪动物,就不得不问问,它们到底是怎么来的?
别看很多人口口声声的叫喊着“爱动物”,可一旦不想继续饲养,遗弃起来也是毫无心理包袱。
而且内地对遗弃动物的处罚并不重。
按照香港现行法律,遗弃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定罪之后最高罚款一万港元、监禁6个月。
本次事件后,特区当局还计划修订相关法规,加大对遗弃动物的处罚。
而反观内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还没有关于遗弃动物的处罚规定;民法典里也只提到,一旦遗弃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处罚,一般在各地养犬条例中才有。
比如《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遗弃犬只的,罚款500-20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且5年内不能申请办理 《养犬登记证》。
这在国内已经算是比较严格的处罚,同样是遗弃狗,石家庄只罚500元。
不得不说,内地对于宠物狗的管理,在全世界都称得上“宽容”,可依旧得不到养犬群体的认同。
既然善意没用,是不是可以换个思路,用严管、重罚的办法试试。
近些年来,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实际上有点裹挟舆论的苗头,而且为了迎合养犬群体,很多地方甚至不惜打破法律底线。
就像所谓的“宠物友好”商场、餐厅一样。
从法律上来说,这类的宠物友好没有法律依据,且与养犬条例存在根本冲突,完全就是违法的。
可是,别管是北上广深这类的大城市,还是众多中小城市,宠物友好的热度却始终居高不下。这又是为什么?
是当地有关部门看不到,还是不懂法?
非要等到有人投诉,舆论闹大了,才开始被重视,这样的管理模式,又怎么可能管得住日益肆虐的不文明养犬乱象。
为什么大家会称之为“狗患”,确实该有人好好反思一下。
有议员问到,香港接连发生严犬伤人,会不会影响已经推行的“狗只进入食肆”试点政策。
官方的态度是“不影响”,首期1000个试点名额已经报满,并表示试点项目会持续推进。
一向管理严格的香港也要向养犬群体低头,更别说内地。
只能说,想要管好狗,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事,仅靠出事后补救远远不够,立法、监督、执法、处罚都应该强硬起来。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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