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我的跟屁虫。

这不是比喻,这是事实。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他就跟在我后面。我走快他走快,我走慢他走慢,我停下来他也停下来。像一条尾巴,或者说,像一只认了主人的狗。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图书馆。那天我在书架最底层找一本《百年孤独》,蹲了半天没找到,站起来的时候头晕,往后一仰,撞到了一个人。我回头一看,一个男生站在我身后,手里抱着一摞书,被我撞得后退了两步。

“对不起。”我说。

“没关系。”他说。

然后他就一直站在我旁边。我走到哪排书架,他跟到哪排。我翻哪本书,他就站在过道另一头假装看别的。我借完书往外走,他也借完书往外走。我出了图书馆大门往左拐,他也往左拐。

我停下来了。

“你是不是在跟着我?”

他脸红了,红到耳朵尖。

“我……我只是恰好也走这个方向。”

“你哪个系的?”

“物理系。”

“我中文系的。咱俩教学楼都不一个方向。”

他的脸更红了。

“我……我送你。”

“送什么?”

“天黑了,不安全。”

那是下午两点。

但我没拆穿他。我说:“行,那你送吧。”

他叫陈默。沉默的默。他这个人跟他的名字一样,话少,嘴笨,不会说漂亮话。我后来问他,为什么那天在图书馆跟着我,他说:“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你蹲在那儿找书的样子特别好看。”

我说:“我蹲在那儿撅着屁股,好看什么?”

他说:“就是好看。”

我们在一起之后,陈默的跟屁虫属性就彻底暴露了。我上课他送我去,我下课他接我。我去食堂他跟着,我去澡堂他送到门口。我跟闺蜜逛街他也要跟着,我说“女生逛街你跟着干嘛”,他说“我帮你拎袋子”。我闺蜜翻了个白眼,说“陈默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他说:“不能。”

他跟着我,不声不响地跟。我走前面,他走后面,手里永远拎着东西。我买的东西他拎,我闺蜜买的东西他也拎。有时候我们逛了三四个小时,他一个人拎了七八个袋子,手指头勒得发紫,也不吭声。

我说:“你累不累?”

他说:“不累。”

我说:“你手都紫了。”

他说:“回去泡个热水就好了。”

我有时候觉得他真傻。有时候又觉得,傻点好。那种会说话、会来事儿的男生,靠不住。陈默靠得住。他就像一堵墙,厚实,稳当,你靠上去不会晃。

毕业之后我们留在了同一个城市。我进了出版社当编辑,他去了研究所搞科研。上班的地方隔了半个城,他每天下班还是先来接我。我说“你不用来,我自己坐地铁回去”,他说“我顺路”。顺什么路?他坐地铁往反方向走四十分钟,再接上我,再一起回家。这叫顺路?

后来我懒得说了。他爱接就接吧。

我们结婚那天,司仪问他:“你最喜欢新娘哪一点?”他站在台上,手里拿着话筒,想了半天。台下的人都等着,我也等着。我以为他会说“她漂亮”“她温柔”“她善良”之类的话。

他说:“她走路快。我跟着她,走得也快了。”

台下哄堂大笑。司仪愣住,不知道怎么接。我站在对面,笑得直不起腰。陈默看着我笑,也跟着笑。他不知道大家在笑什么,但他看我笑他就笑。

这就是陈默。他不懂怎么表达,但他的表达都是真的。

婚后的日子平淡得很。上班,下班,做饭,吃饭,看电视,睡觉。像所有普通夫妻一样,过着普通的日子。但有一件事,我们跟别人不太一样。

我们俩的夫妻生活,总是笑场。

第一次是新婚之夜。那天忙了一整天,婚礼、敬酒、送客,等回到新房的时候已经半夜了。我脱了婚纱,卸了妆,洗了澡,躺在床上。陈默也洗了澡,穿着新买的睡衣,坐在床边,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像是在开什么重要会议。

我说:“你坐着干嘛?”

他说:“我……我紧张。”

我笑了:“你紧张什么?”

他说:“我不知道。”

我说:“你过来。”

他挪了挪屁股,挪过来了一点点。我说:“再过来点。”他又挪了一点。我伸手一拉,把他拉倒在床上。他压在我身上的时候,我闻到他身上有股沐浴露的味道,还有他鼻尖上沁出的汗味。他低头看我,眼神慌慌张张的。

我忽然笑了。

他问:“你笑什么?”

我说:“你眉毛上有泡沫。”

他摸了摸眉毛,真的有泡沫。沐浴露没冲干净。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说:“我去洗洗。”然后爬起来往卫生间跑。跑到一半,脚下拖鞋一滑,整个人扑倒在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

我笑得在床上打滚。

他从地上爬起来,揉着膝盖,也跟着笑。两个人一个在床上,一个在地上,笑了好半天。

第一次就这样笑着结束了。

后来每次都是这样。有时候是我笑场,有时候是他笑场,有时候两个人一起笑。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可能是他说了一句什么,可能是我动了一下,可能是姿势不对,可能是被子滑下去了。就笑了。一笑就停不下来,停下来了就什么都没了。

有一次特别离谱。他出差回来,一个月没见。晚上孩子睡着了,我们俩刚抱在一起,隔壁房间传来儿子喊“妈妈”的声音。我条件反射地推开他,坐起来应了一声。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说:“我是不是你亲生的?”

我说:“你当然不是。”

他说:“那我排第几?”

我说:“排第三。第一是儿子,第二是我妈。”

他说:“那我什么时候能升到第二?”

我说:“等我妈走了吧。”

他说:“那还是我走吧。”

我笑了。他也笑了。然后儿子推门进来了,说要喝水。陈默去给他倒水,倒完水回来,儿子说要上厕所。他带儿子去厕所,回来之后儿子说要讲故事。他讲了三个故事,儿子终于睡着了。等他回到床上,我已经迷迷糊糊了。

他推了推我:“哎。”

我说:“别闹,困。”

他说:“你刚才说的事还算数吗?”

我说:“什么事?”

他说:“排第二的事。”

我说:“你排第四。”

他说:“怎么又降了?”

我说:“刚才你不在的时候,我决定把猫也排你前面。”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行吧。我明天去买条狗,把它排你前面。”

我笑得彻底醒了。

后来儿子大了点,分房睡了。我们以为终于可以消停了。结果养成了习惯,一到关键时刻就笑场。有时候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什么都没做呢,就开始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得肚子疼,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有一次我们正笑着,儿子在外面敲门:“妈妈,你们在干嘛?怎么这么吵?”

我说:“没事,爸爸妈妈在……在玩。”

儿子说:“玩什么这么开心?”

陈默说:“在玩摔跤。”

儿子说:“我也要玩。”

我说:“不行,你太小了。”

儿子说:“那你们什么时候玩完?”

陈默说:“不知道。可能今天玩不完了。”

我在被窝里掐了他一把。他“嗷”了一声,笑得更厉害了。

其实我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笑场。

因为我们太熟了。熟到没法严肃。熟到不管做什么,都觉得像是在演喜剧。陈默了解我每一个表情,我了解他每一个动作。他知道我最怕痒的地方在哪,我知道他憋笑的时候嘴角会先往右歪。我们像两个认识了半辈子的人,已经过了需要假装、需要表演、需要维持形象的阶段。

在他面前,我可以是邋遢的、可笑的、不完美的。他也是。我们不用装。

有一回我跟闺蜜聊天,聊到这件事。闺蜜说:“你们这样不正常。人家夫妻都是认认真真的,你们俩像演小品。”

我说:“那你们呢?”

她说:“我们正常得很。关灯,开始,结束,睡觉。”

我说:“那有意思吗?”

她想了想,说:“没意思。”

我没再说什么。但心里想,我和陈默这样,挺好的。婚姻已经够累了,何必在床上还那么严肃?笑一笑,放松点,把对方当最亲近的朋友,而不是需要征服的对手。

我跟陈默说过一次:“你会不会觉得我笑场太多,不够浪漫?”

他说:“什么是浪漫?”

我说:“就是那种……很深情、很投入、很动情的感觉。”

他说:“我跟你在一起就很动情。但动情不一定非要哭,也可以笑。”

我看着他说这话时候的表情。他还是那样,一本正经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他的眼神很认真,像是在解一道物理题。

我凑过去亲了他一下。他愣住了。

“干嘛?”

“奖励你。”

“奖励什么?”

“奖励你会说话。”

他挠了挠头,说:“我没说什么啊。”

我笑了。他也笑了。

你看,又笑场了。

去年冬天,陈默感冒了,发烧到三十九度。我把他按在床上,给他喂药、喝水、盖被子。他烧得迷迷糊糊的,拉着我的手说:“你别走。”

我说:“我不走,我去给你熬粥。”

他说:“你别走。你走了我睡不着。”

我说:“你以前没认识我的时候怎么睡的?”

他说:“不知道。反正现在没有你不行。”

我坐在床边,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很烫,掌心全是汗。他闭着眼睛,睫毛一颤一颤的。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在图书馆里跟在我后面,脸红到耳朵尖的样子。

“陈默。”

“嗯。”

“你知道我为什么嫁给你吗?”

他睁开一只眼睛看我。

“因为你丑?”

我掐了他一把:“因为我好看。”

“你好看是事实。但我娶你不是因为你好看。”

“那因为什么?”

“因为你是第一个问我‘你是不是在跟着我’的人。”

我笑了。他也笑了。他笑的时候咳嗽起来,咳得浑身发抖。我赶紧给他拍背。他咳完了,说:“你看,跟你在一起,连咳嗽都是开心的。”

我说:“你少来,你就是怕我走。”

他说:“嗯。我是怕你走。”

我看着他。他烧得脸通红,嘴唇干裂,头发乱糟糟的。但他看着我的眼神,跟十年前在图书馆里一模一样。

我低下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我不走。你赶我我也不走。”

“真的?”

“真的。因为你走了我也睡不着。”

他笑了。笑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我递给他一张纸巾,他擦了擦鼻子,说:“不好意思。”

我说:“你少来。你哪个丑样子我没见过?”

他说:“也是。”

那天晚上,我坐在床边陪他。他睡着了,呼吸渐渐平稳。窗外的风很大,吹得树枝打在玻璃上,啪啪地响。屋里的暖气片热乎乎的,烘得人昏昏欲睡。

我看着他。他的眉毛很浓,鼻梁很直,下巴上有一层青色的胡茬。他睡觉的时候嘴巴微微张着,偶尔咂两下。他的左手搭在被子外面,手指头微微蜷着。

我伸手把他的手放回被子里。他动了一下,没有醒。

我想起我们在一起的这些年。想起他跟着我走过的一条条路,想起他手里拎着的那些袋子,想起他在婚礼上说的那句“她走路快,我跟着她,走得也快了”。想起我们笑场的那些夜晚,想起他每次先笑然后我跟着笑的样子。

我们从来没有正正经经地浪漫过。没有烛光晚餐,没有玫瑰花,没有海边求婚,没有那些电影里的情节。我们的浪漫是一起笑出来的。是在床上笑到滚成一团,是看着对方的脸笑到肚子疼,是笑得忘了接下来要干什么。

但我觉得,这就是浪漫。最真实的浪漫。

不是因为对方完美,所以爱他。而是因为对方不完美,所以更爱他。爱他那些笨拙的瞬间,爱他那些不知道说什么的沉默,爱他每次跟着你走的时候那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我低下头,在陈默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跟屁虫。”

他在梦里笑了一下,嘴角往右歪了歪。

窗外的风停了。屋里暖融融的,橘黄色的台灯光照在他脸上。我关了灯,躺在他旁边。他翻了个身,胳膊搭在我身上。

我闭上眼睛。他的手很重,压在我腰上。他的呼吸很轻,吹在我后脖颈上。

我没有动。

窗外的月光从窗帘缝里漏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白色的线。我想起白天的日子,想起明天的安排,想起孩子的作业,想起冰箱里没吃完的菜。那些琐碎的、平淡的、不值一提的小事,堆在一起,就成了日子。

而陈默,就站在这些日子的后面。跟着我,拎着东西,脸红到耳朵尖。

我笑了一下。

他的胳膊紧了紧,含混地嘟囔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但我知道,他一定是在说“别走”。

我没走。

我哪儿也不去。这辈子就让他跟着。

从图书馆跟到食堂,从食堂跟到操场,从操场跟到出租屋,从出租屋跟到婚房,从婚房跟到有孩子的家。他跟着我,走了十几年。以后还要走几十年。

他会一直跟着我。我会一直让他跟。

这是我们的约定。从来没有说出口的约定。

窗外的月光慢慢移过去了,房间暗下来。我闭上眼睛,感觉着腰上那条胳膊的重量。沉沉的,暖暖的。

像一条尾巴。

像一只认了主人的狗。

像一个跟屁虫。

我睡着了。梦里,我又回到了图书馆。我蹲在书架前找《百年孤独》,站起来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我回头,一个男生站在我身后,脸红到耳朵尖。

我说:“你是不是在跟着我?”

他说:“我……我只是恰好也走这个方向。”

我说:“那你就跟着吧。”

他笑了。

我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