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 宗教活动场所长期不用、过期或者积压的库存物资怎么处理?
库存盘点时,场所发现库房角落里还有一批几年前采购的香烛,有的已经受潮,有的包装破损,还有一部分只是一直没有使用。
账面成本一共2万元。
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放了好几年”,就把2万元存货全部核销;也不能实物直接清走,财务账上不作处理。
邹凌瀚律师长期为全国各地寺院、道观、教会、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财务合规和资产管理服务。在帮助场所进行库存盘点和历史账务梳理时,遇到长期积压物资,一般先看实物现在是什么状态,再决定后面怎么处理。
一、先把积压物资清点出来,不能整批直接核销
比如账上有100箱香烛,成本2万元。
实际盘点以后发现:
60箱
保存完好
可以继续正常使用
30箱
不同程度受潮
整理后仍能使用
10箱
严重损坏
没有继续使用价值
这时首先可以形成一份库存物资清查表,把物资名称、规格、账面数量、实际数量、账面金额以及目前的实际状态记录清楚。
不能因为其中一部分已经损坏,就把整批2万元全部作为损失处理。
邹凌瀚律师团队在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资产清查、库存管理和财务整改时,也会要求把“账上有多少”和“现场现在是什么状态”分别查清。后面的报废、核销和账务调整,都要建立在实际清查结果上。
二、长期积压不等于报废,仍然能够使用的要继续管理
库存物资放了几年没有使用,只能说明长期积压,并不代表已经失去价值。
前面100箱香烛中,60箱保存完好,就仍然属于场所库存物资,应当继续纳入存货管理。
30箱虽然受潮,但如果经过整理以后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也不能仅仅因为存放时间比较长,就直接办理报废。
只有经过核实确实已经损坏、变质或者没有继续使用价值的部分,才根据场所内部制度办理相应的报废、核销手续。
食品还要特别注意保质期。
米面粮油等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即使外观看起来没有明显问题,也不能为了减少损失继续提供给教职人员、工作人员或者信众食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妥善处理。
三、确定报废以后,实物处理和财务处理要对应起来
假设前面10箱严重损坏的香烛,经履行相应程序后确认报废,对应账面成本为2000元。
会计处理
财务应当根据批准后的清查表、情况说明以及其他处置材料,按照会计制度进行相应处理,把已经报废的存货从账上转出。
不能实物已经清理掉两三年,财务账上还一直挂着这2000元;也不能直接把账上的2000元删除,却没有任何资料能够说明这批物资为什么减少。
邹凌瀚律师在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历史账务清理、库存盘点和资产损失整改时,会特别核对这一点:账务减少的每一批库存,能不能找到相应的清查、审批和处置依据。
否则几年以后再查账,只能看到库存余额减少了,却已经没人能够说明当时发生了什么。
四、报废物资还有残余价值的,处置收入也要进入场所账户
有些库存虽然已经不能继续按照原用途使用,但仍然存在一定残余价值。
比如一批报废物资最后作为废品处理,取得300元。
这300元仍然属于场所处置资产取得的款项,应当进入场所账户,并根据实际处置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不能由库管人员、经办人员或者其他个人自行收取。
所以“报废”并不是把库存数字直接归零。
从清查发现问题,到确定哪些还能继续使用、哪些需要报废,再到实物处置和财务核销,整个过程应当能够通过相应材料反映出来。
五、积压库存处理,要把“还能用、已经坏、可以变价”分开
邹凌瀚律师长期从事宗教活动场所常年法律顾问、财务合规、资产管理和内部治理事务。库存积压时间越长,越不适合简单地整批处理。
能够正常使用的,继续作为存货管理;
经过整理仍然能够使用的,没有必要报废;
确实损坏、变质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履行相应程序以后再处理;
还有残余价值能够变价的,处置款进入场所账户。
库存可以清理,但不能只把库房清空、把账面数字归零。
最后应当能够说明:原来有多少,哪些继续使用,哪些已经报废,报废经过了什么程序,实物怎么处理,账务又是根据什么材料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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