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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社会住房供需过载压力并切实满足当地居民的真实居住需求,越南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HoREA)建议重新恢复购买社会住房时的居住条件限制。

这是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在9月22日发送给越南政府总理及相关部门的公文中汇总的一系列障碍之一。该协会建议有权机关恢复针对购买、分期购买社会住房人群的"居住条件"要求。

这一建议是在社会住房分配存在诸多问题的背景下提出的。在胡志明市,这一问题在位于李常杰路324号(原第十郡辖区)延鸿坊(Diên Hồng)的项目中暴露无遗。尽管该项目仅有750套待售公寓,但登记申请人数已高达12000多人。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解释称,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源在于2023年《住房法》取消了"居住标准"——该条件原本要求购房者必须在当地拥有户籍或已登记暂住满一年以上。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认为,取消上述居住要求虽然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但实际上却允许来自全国各省市的人都有权在胡志明市登记购房。这给大城市带来了过载压力,导致住房资源无法真正落到在当地生活和工作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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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胡志明市新协坊的一处社会住房项目于2026年9月完成屋顶施工,预计将于2027年中期竣工交付

此外,该协会还继续建议越南国家银行将购房优惠贷款利率降至4.8%/年,回归2021-2024年期间的水平。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指出,资金流目前是制约社会住房发展的最大瓶颈。事实上,几乎没有社会住房项目开发商能够真正获得145万亿越南盾信贷包中利率为6.1%/年的贷款。企业目前只能以极高的商业利率融资,最高可达14%/年。而在另一端,目前面向购房者的5.4%/年优惠利率,与低收入群体的实际财务承受能力相比仍然偏高。

在同一份建议中,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还重申将"租购"一词改为"买卖分期付款"的提议,使其更加通俗易懂。此外,针对"社会住房租赁项目"减免70%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早在2015年就已规定,但由于缺乏法律体系的同步配套,至今未能落地执行。该协会建议政府和财政部尽快修改相关规定,以鼓励租赁型住房的发展。

根据政府设定的目标,到2030年胡志明市需完成近20万套社会住房的建设任务。今年以来,全市已推进实施11600多套;有22个项目正在建设中,规模近19900套,达到当前阶段分配目标的约70%。除在建项目外,全市还有89个社会住房项目、规模约97100套已获批投资方,正在等待完成相关手续后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