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全款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因想留给孩子当婚房一直空置未装修入住,6年后查房发现竟住进了陌生人——一查购房合同,对方签的比自己还早两年。

这样的怪事儿,发生在湖北黄石市民万某身上。

据法治日报,记者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8月,在历经物权确认、执行腾退、装修补偿、占用费赔偿等一连串纠纷处置后,事件最终落下帷幕。

法院经审理认定:房屋占有人方某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仍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甚至与开发商恶意串通倒签合同日期,属无权占有,不仅要腾退房屋,还要支付房屋占用费,其就房屋装修支出的费用亦不予赔偿。

全款买房空了6年,开门发现已有人入住

2011年,因黄石港区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区政府协调开发商预留案涉房屋小区部分专项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配售给棚户区被征收居民,执行政府统一定价,由政府统一管控配售流程。

万某系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居民,经审核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2015年,其与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搬迁协议及选房确认单,选定案涉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办理了交房手续、领取了全套钥匙。因计划将房子留给孩子作婚房,万某收房后并未装修入住。

2021年10月,万某前去查看房屋时,发现房屋已被他人占用,这才得知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案涉房屋当时尚未竣工,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未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各方当事人协商无果,万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判令方某腾退。

恶意串通合同无效,无权占有人需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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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补偿诉请被驳回,反倒要付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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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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