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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2014年之前退休的人员待遇有何不同?
不少从福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志在刷短视频时,常会刷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讲解
,不少人存在疑惑:本人早在二三十年之前就参加工作,难道不属于政策所称的“老人”?
这是很多退休老同志容易陷入的一个认识误区。
不少人想当然认为,参加工作时间越早、工龄越长,就属于政策定义的“老人”,事实并非如此。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福建同步执行该划分标准:
仅2014年9月30日前办结正式退休审批手续的在编人员,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老人”。
此处需要明确区分,划分依据是退休审批办结日期,而非参加工作时间。
即便在八九十年代就已参加工作,如果退休审批延迟至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身份也归类为“中人”。
福建省不少单位设有内退、离岗休养制度,很多办理了内退的老同志认为内退就是正式退休,实际上内退仅属于单位内部的休养待遇,并未完成社保部门的退休审批流程,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退休。
编外合同制人员,不适用该套“老人”“中人”划分规则。
福建机关事业单位“老人”执行“老人老办法”,待遇按改革前的原制度核算,每年按照福建省统一方案调整上涨养老金,不存在全国统一改革过渡期的重新核算与补发流程。
如果对本人的退休金待遇存在疑问,可以查阅个人退休审批档案,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核实,即可明晰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