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官司的当事人不清楚。

诉讼当中有几份关键材料,法院并不会全部自动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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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动申请,很可能开庭前都看不到。

缺少这些资料,很难预判对方的观点,准备答辩、举证时容易陷入被动。

今天讲清楚,诉讼里建议主动索要的三份材料。

一、被告的书面答辩状

不少人以为,起诉之后,法院会自动把对方的答辩材料发给自己。

现实情况并不一定。

法律规定,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可以提交答辩状。

但提交答辩状,属于被告的权利,不是强制义务。

对方可以选择不写书面答辩,等到开庭现场口头陈述意见。

如果被告递交了书面答辩状。

你可以主动联系书记员,申请获取副本。

拿到答辩状,就能看清核心信息:

对方哪些事实认可,哪些进行反驳。

对方会拿出哪些理由来抗辩。

提前掌握对方的观点,就可以针对性完善证据,梳理应对思路。

不至于开庭的时候,第一次听到对方说法,临场慌乱。

⚠️重要提醒:

不是一定能拿到。

被告不提交书面答辩,法院也没有材料可以提供。

只能等待庭审,听取对方口头答辩。

主动询问,只是争取拿到材料,不代表必然获得。

索要方式:

联系书记员,或者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礼貌咨询即可。

二、对方提交的证据副本

这是普通人最容易忽略的一份材料。

打官司,证据决定案件走向。

不少当事人,直到开庭当天,才第一次看见对方全部证据。

厚厚一沓材料,现场匆匆翻阅,根本来不及梳理质证意见。

庭审质证环节,很容易抓不住重点。

按照举证规则,双方证据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法院。

部分法院会主动组织证据交换,送达证据副本。

但不是所有法院都会主动递送。

有些情况,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

可以向书记员确认两件事:

第一,被告有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第二,能否领取或者线上接收对方证据副本以及证据目录。

拿到材料之后,逐条仔细核对。

思考证据是否真实,能不能证明对方主张,想好对应的质证观点。

提前写好质证提纲,开庭表达会更加有条理。

注意:

对方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会依法审查是否采信。

提前拿到证据,不等于认可这份证据的效力。

只是方便你提前做好庭审准备。

三、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全套文书

立案成功,法院会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这是案件正式受理的凭证,里面藏着大量关键时间节点。

很多线上立案的朋友,只收到一条立案成功短信。

短信内容简略,很多重要信息没有写全。

文书里面包含:

案件案号、受理法院。

举证期限截止时间。

申请证人出庭、司法鉴定、调取证据的时间要求。

当事人拥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尤其要重视举证通知书。

很多人错过举证期限,就是没有认真阅读这份文件。

等到想要补交证据、提交鉴定申请,才发现已经超时。

立案完成之后,主动索要全套受理文书。

纸质、电子版都可以,妥善保存。

后续查询案件进度、联系办案人员,都需要用到案号。

四、避开3个高频认知误区

误区一:所有材料法院都会主动发给我

不一定。

各地法院办案流程存在差异。

有的法院会完整送达全套文书;有的仅发送短信通知。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法院必须主动把对方材料全部给到原告。

主动询问,是正常行使自身知情权。

误区二:只要开口索要,就一定拿得到

前提是对方已经把材料交到法院。

被告没有递交答辩状、证据,自然没有材料可以提供。

不要反复电话催促,礼貌咨询一次即可,尊重法院办案节奏。

误区三:拿到对方材料,可以私下找对方争辩

不建议这么做。

拿到答辩状、证据,用途是准备庭审。

不要拿着材料私下和对方争执辩论。

全部异议,应当在法庭上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私下沟通容易产生新矛盾,还会留下不必要的纠纷隐患。

五、索要材料的实用沟通技巧

1、优先找书记员或者拨打12368,程序性问题尽量不要直接找承办法官。

2、打电话备好案号、本人姓名,简单说明诉求,不纠结案情对错。

参考话术:您好,我是XX案件的原告,想问下被告是否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如果有的话,我能否获取副本?

3、尽量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避开午休、临近下班时段。

4、如果暂时没有相关材料,做好记录,隔一段时间再礼貌询问,不要高频致电。

5、拿到文书之后,保存好电子版和纸质版,方便后续查阅。

六、全文总结

主动索要材料,不是催促办案,也不是谋求特殊对待。

目的就是把准备工作做在开庭之前。

提前摸清对方的主张和证据,庭审当中才能从容应对。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仅为通用普法科普,仅供参考。复杂案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一切以承办法院的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