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媒体9月24日报道称,参议院弹劾法庭于9月23日时,降低了定罪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所需的票数,推翻了主持官弗朗西斯·埃斯库德罗此前作出的需要16票才能定罪的裁决。

在9月23日的投票中,13名兼任法官的参议员同意,宪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票数要求,计算基数不应是参议院全部24名议员,而是在法庭对该案投票时,在法律层面与事实层面均能够参与投票的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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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裁决是在参议员法官埃尔温·图尔福提出上诉后作出的,他主张计算时应考虑无法参与程序的参议员情况的变化。

埃斯库德罗宣布,共有13名兼任法官的参议员投票支持图尔福的上诉,他本人投下唯一的反对票。6名参议员未参与投票:如参议员艾伦·卡耶塔诺、皮娅·卡耶塔诺、邦·吴、伊梅·马科斯、卡米尔·比利亚尔和罗宾胡德·帕迪利亚。

埃斯库德罗表示,尽管他不同意法庭的决定,但他将予以执行。毕竟主持官毕竟不是法庭。他只是程序的保管者,而非结果的所有者。这正是民主的精髓所在:异议得以保留而不受阻碍,合法结果得以遵守而不怀怨恨。

他还补充道,“无论我们是作为立法机构还是作为弹劾法庭,正是这一传统赋予了参议院力量和合法性。我们允许最充分的意见表达,即使这些意见与我们自己的意见截然不同。但归根结底,我们会投票。即便存有异议,我们也遵从多数人的裁决。”

根据这一新的主导性裁决,埃斯库德罗表示,为计算三分之二要求,“参议院全体成员”指的是在投票时“仍然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参与”的参议员。计算时可排除被拘留或停职、因法律限制无法行使参议员职能、因被当局通缉而下落不明、身体或医疗上丧失能力、超出参议院强制程序范围,或处于类似情况的参议员。

埃斯库德罗表示,该裁决明确仅限于当前的弹劾程序,将按“仅适用于本次”原则执行,不会为未来的弹劾案件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先例。

法庭还指示,在计算三分之二时,任何分数结果必须向上取整到下一个整数。

例如,如果20名参议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仍然能够参与,三分之二将是13.33。由于分数票无法投出,所需票数将向上取整为14票。埃斯库德罗说,“这将确保任何人未经参议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不得被定罪,正如法庭在这一新的主导性裁决中所确定,且符合宪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6)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