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期,亲友聚餐小酌增多,酒后驾车的风险随之上升。“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不是一句口号。如果触碰酒驾红线,又妄图撒谎、找人顶包逃避处罚,就是错上加错,会付出更沉重的法律代价。
2026年4月23日凌晨,张某某酒后驾车出行,行驶至真南路时车辆失控,撞上隔离带树木发生侧翻,事故现场车辆损毁严重、路面一片狼藉。万幸的是,张某某自己并未在事故中受伤,从车顶天窗爬出,路人发现后立刻报警,120急救人员两分钟抵达现场。
民警到场处置事故,面对询问,张某某当场撒谎抵赖,声称开车的是自己朋友,对方已经先行前往医院。
执法记录仪对话:
民警:车子是不是你开的?
张某某:我朋友开的,他先去医院了,我在这里等他。
民警:你不要胡说八道
张某某:真的
就在民警准备调取公共监控核实情况时,意外听见张某某正在打电话,联系朋友赶来替自己顶包,但被朋友直接拒绝。至此,张某某谎言不攻自破。
经司法鉴定,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mg/100ml,已经超过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警方认定张某某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检察官表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于80毫克每100毫升,就要受到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同时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中还查实,张某某早在2023年就曾经因为酒驾被行政处罚。本次事故造成车辆直接损失高达18万余元,车辆近乎报废。案发之后,张某某说谎狡辩、企图找人顶包,属于妨碍司法的从重处罚情节。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如实坦白全部犯罪事实。
最终,张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机关提醒,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虚构事实、找人顶包逃避查处,属于从重情节,将会承担更重的法律后果。切勿心存侥幸,一错再错!
看看新闻记者: 施亚娟
编辑: 冯家琳
视频编辑: 施亚娟
责编: 陈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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