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公职人员的一些违纪行为,已经不再是表面上的,而是采用变换违规方式、刻意隐藏踪迹,用隐蔽手段规避各类监督检查,这类变异违纪问题愈发突出。
针对这些隐蔽化、新型化的违规乱象,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启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三类高发隐形违纪行为。只要核查属实,都会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处理。

近期公布的三起真实典型案例,清晰划出了当前执纪执法的严查重点,也为所有公职人员敲响了纪律警钟。
第一类是暗中操控影子公司谋私。某地交通系统一名干部,拿出100万元资金,让自己的妻弟出面注册成立物流公司。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这名干部和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但公司的业务对接、日常运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全部由他在幕后私自掌控。该干部自以为手段隐蔽,既没有实名持股,公司最终还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产生收益,不会构成违纪。但纪检部门核查后明确认定,其行为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依规对其作出了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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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某县商务部门一名副职干部,用100万元个人资金,购入当地一家未上市科技企业10%的股权,三年时间里累计拿到45万元分红。该干部一直抱有错误认知,觉得资金是个人合法收入,自己也没有利用职务职权为企业提供特殊便利,只是正常的个人理财行为。但公职人员纪律条例有明确规定,严禁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这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最终,他的全部违规收益被追缴,本人也受到了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类是无偿挂名拿干股的受贿行为。一家国企的总经理,利用自身职务职权,为合作商人引荐工程项目、提供资源便利。后续这名商人专门成立新公司,让该干部无偿持有20%的股份并参与分红。为了躲避监督核查,两人还伪造银行转账记录,假装干部是正常出资持股。经查实,这名干部靠干股累计获利180万元,属于典型权钱交易受贿行为,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时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三起案例,覆盖了当下最常见的三类隐形违纪问题。判断影子公司违规,不看是否实名持股、是否盈利,只看实际出资和经营决策的真实负责人,幕后操控就属于违纪。公职人员理财只能选择股票、基金等公开合规产品,持有本地非上市公司股权,极易形成利益捆绑,滋生权力寻租问题,必须彻底杜绝。而无出资、无付出、零风险的干股分红,本质都是依托公权力换取私利,即便伪造证据,也无法掩盖违法违纪事实。
此次专项严查释放出清晰信号,公职人员不能兼顾当官和发财。既然身处公职岗位、领取公职薪酬、手握公共权力,就必须坚守本职、履职为公。想要经商盈利,就必须主动辞去公职。
目前纪检监察部门依托大数据监管、资金溯源、股权穿透核查等现代化技术,所有代持隐身、幕后谋私的违规手段都会被精准查实。全体公职人员必须守住纪律底线,打消侥幸心理,干净履职、踏实工作,任何规避监督的违纪行为,最终都将面临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