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今年8月10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案涉点位的亮度调节装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
“光污染作为新型环境污染,此前关注不多、鉴定标准尚不健全,且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协同不易。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各方凝聚共识、协同共治,为破解新型环境污染治理难题提供了有益探索。”日前,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就辖区商业综合体光污染问题整改成效召开公开听证会,一名听证员的发言引发与会者共鸣。
今年春节刚过,大兴区检察院在梳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时,注意到多条诉求直指商圈灯光扰民问题。不少居民反映:“商场LED屏开得太亮,晚上亮得像白天”“临街招牌太刺眼,搞得老人孩子睡不好”。
针对群众集中诉求,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王昊、孙传玺迅速开展核查工作。他们多次于晚间营业高峰时段,前往居民反映“灯光扰民”问题集中的某商场进行现场走访摸排。
经过初步调查,检察官发现,晚上商铺打烊后,该商场的户外广告设施及牌匾标识依旧高亮,刺眼的光源直射向一路之隔的居民住宅区,形成持续性光污染,影响周边群众夜间休息。
作为新型环境污染,光污染鉴定虽有推荐性国家标准,但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认定仍存一定难度。在行政监管层面,涉及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属地街道等多个部门,客观上需要在协作配合中凝聚合力。面对这些办案难题,大兴区检察院对接《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起草单位了解相关规定,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踏勘。
经专家初步检测,该商场的部分户外广告设施夜间亮度超出常规标准,人们长期暴露于强光下可能对人眼视觉与生物节律产生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固定公益受损事实,大兴区检察院还委托专业检测机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携带光谱亮度计、照度计等设备开展夜间专项勘验。检测结果显示,涉事商场商业综合体主楼LED显示屏实测亮度超过限值(600cd/m2)近十倍,另有多处牌匾标识亮度亦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
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后,如何破除部门壁垒实现系统施治?大兴区检察院牵头召开跨部门协调会,邀请区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属地街道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共同参与,就线索移送、联合勘验、整改验收等事项达成共识。
6月1日,大兴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压实监管职责,既严格整治光污染扰民问题、守住群众夜间“安心觉”,又科学规范城市夜间亮化秩序、留住城市“烟火气”,争取实现治理效益的最大化。
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回应,开展区域全覆盖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广告照明设施91处,调整LED显示屏亮度与开关时间,规范周边照明强度,有效削减夜间刺眼光源,同时保留商圈夜间的景观氛围。
8月10日,大兴区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复测,结果显示,涉案点位的亮度指标均已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8月14日,大兴区检察院就整改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对整改效果表示认可。
在大兴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建明看来,这起案件对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具有积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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