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如果都市文明和现代化,是建立在对个体的牺牲、对各种弱势的漠视之上,那么华灯礼宾是文明吗?烟花与礼炮是文明吗?

下面这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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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人士宋女士使用盲杖入园,被工作人员询问“能不能收起来,因为园里人多”。

事后客服给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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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不是妥妥的恶意?

无论是盲杖也好,导盲犬也好,无外乎是启明人士的眼睛,眼睛不需要报备,眼睛也不存在是否能带入园这个问题吧?

好像在他们眼里,个体权益荡然无存,再说了,景区里,拉杆箱会打到别人,自拍杆会打到别人,小孩手里的气球棒会打到别人,大人手里的荧光棒会打到别人,难道就启明人士需要被特殊对待?

二是、

现在道德价值空前败坏,善恶是非彻底颠倒的坏种可谓是多如牛毛。

像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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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有罪论吞噬着平等,文明,个体极度被异化,我就想问问,莫不是启明人士必须先证明自己“足够看不见”,才有资格使用辅助工具?

哦,你要先证明你足够盲,我们才考虑不为难你,照这个逻辑,坐轮椅的人,一定不能站起来吗?工作人员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完全不能走路,能不能请你先起来试一步给他看?

这不是妥妥坏种思维么?

我不知道这些坏种恶意怎么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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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就可以驳回她的入园资格?

她花的是自己的钱,她受不受罪,不需要你替她评估,启明人士就没有独自出行的正当性?人家就没有享受的权利?人家就不能用自己的方式感受空间?去不去关你屁事?

公共空间的享受,是每个人的权利吧?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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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其他人的顺畅,视障者应当交出自己剩余的自主性么?

启明人士的盲杖不只是眼睛,也是她仍然作为一个独立个体、而非附属于陪同者的明证,人家难道没有独立的人格?

好像视障者独立行走是在给所有人添麻烦,难道偏离标准形象的人都要被特殊对待?

史铁生说:

“平等不是可以吃或者可以穿的身外之物,它是一种品质,一种境界。你有了,你就不用别人送给你。你没有,别人也无法送给你。怎么才能有呢?只要消灭了‘特殊’,平等自然而然就会来了。”

平等首先是一种人格意识,平等如果只是别人施舍给你的待遇,其实仍然意味着,他有资格决定给不给你。

今天他愿意给你一点尊重,你就觉得自己获得了平等,明天他不愿意给了,你又重新变成一个等待恩赐的人。

简而言之,就是把人当人看,承认一个人是独立的个体,首先就意味着承认他有独立行动、独立生活和独立思想的自由。

像这事表面上看,这是在维护多数人的便利,实际上却是在用多数人的便利,漠视了少数人的权利,当这种逻辑不断重复以后,被牺牲的就不再只是某一种具体权利,而是人的主体性本身,这种社会结构一旦定型,心智也随之扭曲,多少人心智被丛林法则、受害者有罪论所吞噬,在少数服从多数之下,彻底丧失了对个体的基本承认。

他们不再承认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独立行动和思想的自由,一个人不再被当作一个具体的人,而只是被当作多数人中的少数、正常人中的例外,那么他首先失去的,往往并不是某一项具体的便利,而是作为独立个体被看见、被尊重、被承认的资格。

当这种心智扩散到不同阶层、不同处境的人之间,彼此隔离、彼此歧视,甚至彼此抱有敌意,社会便很容易陷入一种更加荒诞的循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成为拥有特殊的那一方,却又在自己成为弱势者的时候要求别人尊重自己,每个人都痛恨别人对自己的压迫,却又可能在面对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时,重复同一种逻辑。

努力拆掉那套制造不平等的规则,而只想着让自己成为规则的受益者,最终你真的是猎人么?

如果人的心智却在不断退回强者可以支配弱者、少数应当服从多数、弱者应该为多数人的方便让路的丛林逻辑,那么所谓现代文明究竟留下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