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创造者”和“辅助”这个二分法,在情绪上成立,在经济学上站不住脚。 一个钢铁厂的炉前工和一名社保局的科员,谁的劳动“更直接”创造了财富?这个问题本身就无法回答。现代经济是一个高度分工的协作体系,制造业创造实物产出,公共服务维持交易秩序,研发决定技术迭代,物流保障商品流通。抽掉任何一环,另外几环都会停摆。
但抛开“谁更重要”的定性之争,有一件事是数据可以证明的:企业退休人员在职期间的劳动,被制度系统性地低估了。
同样一段工龄,在公式里被算出了不同的价钱
养老金并轨从2014年走到2024年,十年过渡期已经收官。企退和事退用的是同一套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一样,算出来的数不一样。差距卡在三个具体的参数上。
第一个参数是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的截止时间,多数省份在1992年到1996年之间。机关事业单位全国统一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同样1980年参加工作,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通常只有10到15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能认定将近35年。一个企业职工40年工龄,2026年退休时最多认10年视同缴费;一个机关人员同样40年工龄,视同缴费能到29年。光这一项,过渡性养老金就能差出近2000元。
第二个参数是视同缴费指数。 企业职工多数省份统一按1.0核定,不管你当年是高级工程师还是普通工人,一律1.0。机关事业单位则与职务职级挂钩,普通科员1.0到1.2,科级约1.3到1.5,处级更高。计发基数8000元、过渡系数1.3%、20年视同工龄,企业按1.0算,过渡性养老金每月2080元;机关按1.6算,每月3328元。仅这一项,每月差1248元,一年差近1.5万,终身领取。
一个在井下干了十年的煤矿老工人,当年月月拿的是社平工资1.5倍,井下津贴、夜班费、高温补贴加在一起,比地方企业同龄人多出一大截。到了养老金核算这里,全部被压缩成一个1.0。特殊工种工龄折算政策在绝大多数省份已经不执行了,一个在井下挖了三十年煤的矿工,和一个在办公室坐了三十年的文员,养老金的计算规则完全一样。
第三个参数是职业年金。 2014年并轨时,国家同步为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建立了职业年金,单位缴8%、个人缴4%,编制内一个不落,覆盖率趋近100%。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月均约786元。而企业年金2004年就推出了,一直是自愿建立,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参保职工3389万人,在4.75亿城镇就业人口里覆盖率仅7%左右。超过九成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只有一份基本养老金。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合计覆盖不到1亿人,仅相当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8.65%。
三重规则叠在一起,同样30年工龄,企退拿3200元,事退拿6500元,月差3300元。
“多缴多得”这四个字,经不起细看
有人会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多缴多得”,缴得多自然拿得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第七届全国养老金发展论坛上说得非常直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缴费约占四分之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主要依靠国家财政供款,所谓“多缴多得”的逻辑并不成立,这种政策取向的结果必然是“强者通吃”,违背了制度公平的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大部分来自财政拨款,而不是个人工资扣除。同样月薪8000元,企业职工按60%下限缴费,个人账户每月存入384元;机关事业单位按实际工资足额缴费,个人账户每月存入640元,加上职业年金单位缴8%的640元、个人缴4%的320元,每月实际积累1600元。两者的“缴费”差距,本质上是财政投入的差距,不是个人努力的差距。
郑功成还说过一句更直接的话:养老金优厚的人群有购买个人养老金的能力但缺乏需要,而养老金单薄的人群有需要却无能力,相关政策的实质效果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
老一辈工人的贡献,不该被制度性清零
企退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低工资、高积累的年代撑起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的那批人。他们年轻时拿的是低工资,国家把本该用于个人养老积累的部分,直接拿去做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始资本了。他们的劳动价值被转化成了公路、桥梁、厂房、税收基础,但没有转化成个人账户里的数字。
郑功成也回应了这个问题:老一辈职工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设立个人账户,却默默支撑了国家早期的工业发展。没有缴费的年代,是时代背景所致,而非个人责任,“理应享有相应的补偿与待遇倾斜”。
承认“直接创造者”的说法有问题,不等于承认差距合理
回到“直接创造者”和“辅助”的二分法。这个框架把复杂的经济协作简化成了一条线性的价值链,但它忽略了一个事实:在现代经济中,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劳动可以单独定义为“直接创造财富”。 一个外卖骑手把餐送到你手上,他创造的是即时服务价值。一个社区网格员协调了邻里纠纷、排查了安全隐患,他创造的是秩序价值。这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和“辅助”的等级关系。
但这不意味着企业退休人员面临的待遇差距因此就变得合理了。差距的问题不在于“谁创造了财富”,在于制度在核算养老金时,用不同的参数把同一段工龄算出了不同的价钱。一个铸造工人和一個文员,同样干了三十年,退休后一个拿3200元,一个拿6500元。这个差距的根源不是“谁贡献大”,是视同缴费指数的核定规则、职业年金的覆盖规则、缴费基数的执行规则,在制度设计上就偏向了一方。
“直接创造者”这个说法之所以有感染力,是因为它试图用一种直观的、道德化的语言来描述一个本应用技术参数来描述的问题。但当它把复杂的制度参数差异简化成“创造”与“辅助”的对立时,它既高估了某些劳动,也低估了另一些劳动。真正需要被追问的是:视同缴费指数为什么不能统一按1.0核定?职业年金为什么不能向企业端强制扩面?特殊工种的工龄折算为什么在养老金计发中被取消了?这些问题的答案,不需要任何人在“谁更重要”的争论中站队。它们只需要制度设计者愿意把“公平”这个词从文件标题里拿出来,放到参数表里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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