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村土地改革持续推进,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多项新规落地,核心方向是稳定农民土地权益,盘活闲置乡村资源,不少农户关心的土地延包、进城落户土地处置等问题,都有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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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方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全面扩围,政策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上不打乱重分原有土地,以确权登记证书为基础顺延承包期,落实“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只有遭遇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等特殊情况,经村民集体同意,才允许小范围微调。农户可以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用于规模化种植,但任何人不能强迫流转,土地所有权依旧归村集体。同时严管耕地,遏制“非粮化”,整治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违法行为,撂荒地鼓励复耕,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宅基地管理也更加清晰,继续执行一户一宅。进城落户的农民,不需要强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可自愿有偿退出。城镇户籍子女,能够依法继承农村父母房屋,并取得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不能翻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闲置农房可以通过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发展乡村产业,但严禁违规买卖宅基地给外村人,更不能利用宅基地开发商品房。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稳步推进,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可直接入市交易,土地收益归村集体,用于村内公共建设和村民分红。需要注意,入市土地不能用来开发房地产。

提醒广大农户,土地确权证书是保障权益最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涉及土地流转、建房、征地等事项,一定要走正规审批流程,签订书面合同。遇到强制收回土地、违规占地等侵权行为,可以向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土地权益。本次改革核心是稳定土地关系,保障农民长期享有土地收益,大家不用过度担心土地被随意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