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被撞了,躺在家里养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这伤到底算多重?是不是够上轻伤?
"疼得厉害"不算,"医生说得挺严重"也不算。伤情轻重是有明确分级标准的,而且能鉴定出来。这件事,走的是法医临床鉴定里的一个分支——损伤程度鉴定。
一、先说结论
依据两院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分五个档次: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这个标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此前的重伤、轻伤、轻微伤三套旧标准。
鉴定意见给出的是损伤程度等级。注意它和另一件事要分开:损伤程度回答"这次被打伤得重不重,够不够轻伤",致残程度回答"留下残疾、能评上几级伤残"。这是两件事,走的两种标准,结论互不替代。
二、检验怎么做
鉴定不会只看你当下哪里疼。它综合的是三样东西:病历和影像资料、法医活体检查所见、案情与损伤经过。
活体检查:对损伤部位逐处测量、记录,包括创口和瘢痕的长度、面积、位置,看关节活动度,必要时做视力、听力等功能检查。
文证审查:把门诊病历、住院记录、手术记录、 CT 与 X 光片逐份看,确认影像所见的真实性。
分析说明:把检验所见和标准条款逐条对照,说明为什么符合或不符合某一条。
依据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T 0111-2021)实施检查。有个时间点很关键:损伤程度鉴定通常在伤后早期做,因为急性期的体征最真实;等到瘢痕增生、功能自行恢复之后,反而可能影响判断。
三、一个真实的案例
12348 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收录过一起伤害案件。委托书记载:某日凌晨,一名男子在路边被十几名青年持械殴打,随后住院治疗。
鉴定过程写得很细。活体检查阶段,被鉴定人自行走入检查室,神清、问答切题,四肢活动正常,自述左腰腹部按压时疼痛。阅片阶段,把受伤当天的腹部 CT 和之后四次复查的 CT 逐张对比——第一次提示脾破裂可能、少量腹水,第六天的片子提示脾内高密度灶较前减少、腹水消失,第二十五天的复查则诊断为脾脏挫伤。
分析说明里,鉴定人把影像所见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条款对应起来:经影像学检验证实为脾挫伤的,可依据相应条款鉴定为轻伤二级。最终结论:被鉴定人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这个案子值得留意的是方法本身:反复复查的 CT 才是关键证据。头几天的片子说"可能",后面几次复查把演变过程坐实了,等级才落得下来。所以受伤后该做的检查一项都别省。
四、办理时容易踩的坑
- 别拖:拖到瘢痕期再做,急性期的体征已经消失,很多条款就没法对应了。
- 病历要完整:急诊记录、手术记录、影像片子、复查报告,能全给就全给。缺一次复查,链条就断一节。
- 损伤程度和致残程度分开申请:一次委托只解决一个问题,想清楚自己现在要哪个。
- 委托主体:办案机关依职权委托比较常见,当事人也有自己委托鉴定机构的通道,选择前先问清流程。
- 别凭感觉估:"应该够轻伤吧"这种判断,交给标准条款,别交给感觉。
五、以甘肃天辰司法鉴定中心为例
本机构执业范围涵盖法医临床鉴定,可受理损伤程度鉴定、致残程度等级鉴定以及损伤与后果因果关系等事项。受伤之后最要紧的是把检查和材料攒齐,剩下的交给检验。
先打个电话。说清受伤经过、现在哪里不舒服、手上有哪些病历和片子。鉴定机构会告诉你什么时间做、谁来配合、还要补哪些材料。早一天介入,证据就多一分。
声明
本文由甘肃天辰司法鉴定中心撰稿。
本机构经甘肃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执业范围涵盖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文痕鉴定、法医毒物、声像资料等司法鉴定类别,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法律效力。
文章内容仅为司法鉴定知识科普,具体机构选择与办理要求以甘肃省司法厅官网名册及受理机构告知为准,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案例中人物与细节已脱敏,据公开案例整理,仅供普法参考。
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甘肃天辰司法鉴定中心
- 咨询电话:400-962-9862(全国咨询,周一至周五 9:00—18:00)
- 官方网站:http://tcsf.genegle.com
- 机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新城科技孵化大厦A座15楼
参考来源
- 案例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入库案例,《对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皮裂伤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案例编号 TJSJYW1655364083。规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 年 8 月 30 日发布、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6 年 4 月 18 日发布、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公安部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发布实施);SF/T 0111-202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见司法部《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 号)。
正式办理前,建议通过机构官方渠道或甘肃省司法厅官网名册核验资质与执业范围、材料清单、样本要求、预约方式、费用口径与报告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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