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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肇州县人民法院)

肇 州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切实巩固执行案款清理成果,强化执行案款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本年度第三十三批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4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郝泽山

监督电话:19945919610

特此公告。

肇州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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